书名:时光谱·荒年谣 作者:十月纪年 【文案】 这是十月纪年社团守望精灵岛个人创作的一些散篇的集名。文笔还很青涩,望大家海涵。 搜索关键字:主角:司空澄,郑堇落,苏落…… ┃ 配角:很多很多…… ┃ 其它:呼唤君之名,最风花,世纪冬末 ================= ☆、人生若只如初见 我是一颗桃树,我将故事写在叶子上,也许以后有人会看懂。 「A:一」 他还记得么?那时桃花开成了驿路的雪,筱凉在这头,他在那头。 筱凉对他笑了,温柔的,深沉的,幻彩的。带着深的欢娱,死的媚惑。 那时候,他是否。曾猜到结局? 「B:一」 毕业的时候郑堇落没有和司空澄告别。不是忘了。因为大约她是会哭的。 这样让他知道,他会讨厌她,因为她喜欢他。她早已隐藏埋葬了她所有对他的一切,在桃花飘落的那个季节。 出校门的时候,她回头看了一眼校门边上的据说长了几千年的桃花树,已经过了花开的季节。 正是这颗树下埋葬了她所有的悲喜。 忽然她就想,是否会有和她一样的人,怀着和她相似的心境凝视这颗桃花树,在这颗树的下面,还有着另外一颗破碎的心。 她想起桃的话语是爱情的俘虏。 堇落妄加猜测,如果只如初见呢?如果只如初见,她是不是就不会爱上他,一切是不是都会不一样? 可是,猜测永远都只是猜测。 「A:二」 我的花是一种可以烹茶的花,也是筱凉最喜欢的花。 筱凉和风声正是在桃花的两端相识,筱凉说桃花似乎意味着爱情的开始。 她在我的边上建了一座安生的竹房,春天我开出花的时候,风声就会骑着马从远处赶来,那声音是极其细碎的,仿佛风从树冠上走过。筱凉对我说,那会在她的梦境里反复出现。——虽然我一直不清楚她是否在对我说。 他在桃花的花树下练剑,她在屋里为他烹茶,闲暇的时候会偷偷斜眼看他。 看他一身白衣如雪,剑光上折射着水一样的粼粼波光,如蝴蝶穿花一样穿过白色的桃花。 这样的时光是如何的安静和美好?阳光穿过屋顶与花冠的缝隙间,洋洋洒洒地铺呈在地,碎成了一地的金子。 盛开成一地的心事。 「B:二」 光从树冠里漏下来,堇落一直觉得光是可以被分割的。 从热烈变的温柔,从完整变得破碎。 堇落认为这样没什么不好,这样可以让那些旧的记忆都班驳在光影里面。没有一丝一毫的疼痛,不用抽离身体。 她想这是最后一次了,她靠着树站在这树冠下,想那满满的心事,让他们钻入土壤。锁进心深处。 喃喃地,“引用物质守衡定律,也许有一天,他们会以新鲜翠绿的形式重回大地。” 「B:三」 初次看见司空澄的时候。——堇落永远用这个老掉牙的开头来述说。 她仰着45度角看桃花树,咧着嘴笑着说,“太好了,这里居然有一颗桃花树呢。” 那个时候司空澄笑眯眯地站到她身边,“喂,还没开花呢,你犯什么花痴?还以45度角仰望天空,难道你以为你有这样的资本?” “不以为。”堇落收回目光,“可是,我并不是在看天空呐。” 司空澄看着她,“那看什么?这颗桃树?还没开花呢。你看什么?还咧着张大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堇落转向司空澄,眼睛里晕着薄怒,可是她没有能瞪着他。 她有那么一刹那是愣住了的,随后才低下头,“我最喜欢的是桃树啊。” 司空澄一拍我的树干,“难不成你有个前世生死恋?女孩啊,就是小说看多了。” “是。”堇落一本正经地回答。 「A:三」 筱凉是我目前见过最美的女孩子,她手指纤长,让我想让花儿在她的指间绽放。 她时常在半夜站我的跟前,如果春天,落花如雨在她的衣服上染成烟一样的色彩。 她说,“我知道,风声爱我。可他总有一天会离开我。因为我跟他是轨迹相反的两个人。” “他啊,总要去找他家的世仇,这是宿命。所以他总有一天会知道,我在这里。” 筱凉的笑容挂着一抹悲伤的色彩,我不知道许多年过去是否还会有这样好看却这样凄惶的笑容。 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筱凉叫夏筱凉,风声叫庄风声。夏家和庄家是世仇,总有一天,庄风声会杀死夏筱凉。或者夏筱凉会杀死庄风声。 或者这样说总有一天,她们会分开,隔着遥远的海,隔着高高的山。是碧落和黄泉。 「B:四」 司空澄听到堇落说是的时候就笑,他的笑容只有风声的才能相提并论。 我知道郑堇落会爱上司空澄,轮回真是个奇特的东西。 改变了一切,除了样貌,除了缘分。 可是,结局会是一样的,我已经知道了他们的结局,而我此刻记录下的话也正好应验。 我从一开始就看出,司空澄不会爱上别人。那一世的悲伤,让他忘记了名为爱情的部分。 而堇落对司空澄一见钟情,活了几千年的树能一眼看出这一点并不奇怪。 她却隐藏的很好,因为她也这么清楚的知道,如果泄露了一点点,他就会离开她了。 只要他在身边,就足够了。年少的幸福总是只有那么一点点,捧在手心里,不肯遗忘。不肯放弃。 我记得堇落还是有一双修长的手,她总在我身边的琴房里弹奏。也总是日暮西沉的时候,一切倾斜,她的指头跳跃在黑白琴键上,流淌出音乐如流水。 逆着光,她的轮廓上绒毛清晰,脸上的弧度温柔。 嘴角上扬,她这样子无数次被司空澄印入眼中。 有一天,司空澄走进琴房去。他坐在她的身边,肩靠着肩,“你弹得真好。”他说。 “我可以教你,不过你得教学费。这可划算,会弹钢琴的男孩子对任何年龄的女人都有杀伤力。”她用了轻松调侃的语气。 ——司空澄后来告诉我,他在心里问了一句那你呢。可是他没敢问出来。 “其实我是会弹的啊。”他伸出手来,放在琴键上。 他们一起四手连弹,在这期间,堇落偷偷笑着看过司空澄的侧脸好多次,而司空澄也偷偷看过嘴角上扬的堇落的侧脸很多次。 太阳沉下山去,晚霞缱绻。那段时光,真的,太美好。 「A:四」 风声唯一一次不是春天的时候来到这里,是因为他受了极重的伤。 他赶来,以为自己再不能活,他来见筱凉最后一面。 风声昏迷的时候,筱凉哭了。她为此做出了很重要的决定。 哪怕跟他在一起的幸福没有了,只要他还爱着她就好。只要。 夏家最著名的就是医术,风声的伤,她完全可以救治。 但是她也知道,一但救治,她的身份就会被他识破,他就会离开她了,他就会杀了她了。 可是,只要她爱的人幸福就好,她只愿意用一切来换他的平安。这样,他也会将她记一辈子。 我记得她那天并没有着急救他,解开他身上再有两天就发作的□□,她只是握着他的手,安静地看着他。 她说,“风声,最后一次了。你要记得我。我爱你。” 「A:五」 风声醒来的时候,黎明刚刚到来,枝头的小鸟轻声细语的鸣叫着,带着某中重生的味道。 他醒来说出的第一句话另背对着他的筱凉落泪,他问,“是谁治好我的?” 筱凉无声的落泪,没有回头,却用她最平静的语调说——仿佛那是不关她的事情,“一个云游的高人,姓夏。” “他往那里去了?”他问。 “一个叫碧落谷的地方。”她为了不让他立刻起身牵动他的伤口,出卖了她的全家。“你休息两天再去,他说近期他都会在那里。你可以放心去感谢他。” 筱凉一直背对着他,所以没看见他眼中有浓浓的阴郁,伴随黑亮的精光。 「B:五」 在操场上的课间操变成交际舞的时候,筱凉着实高兴了好长一段时间。 因为她跟司空澄分在一组。 而且司空澄是从美国回来的,他跳的很好。而堇落本身是学了舞蹈的。他们两个的组合,被津津乐道了很长一段时间。 那一天跳舞的时候,老师们都去开会了,学生在操场上乱成一团,忽然不知道谁提议,大家跳华尔兹吧。 本来音乐是那个音乐,只是舞蹈被改编成了适合青少年的舞蹈。但是,这一天,是不一样的。 司空澄低头看了看比她矮半个头的堇落,微微点头,向后迈了一步,做出邀请的姿势。 堇落不知所措,手僵在半空中,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是她还没做出决定,司空澄已经牵起她的手。 于是她的手有些紧张的搭上他的肩膀,他的手有些紧张的环上她的腰。 那是他们人生中的第一场舞蹈,堇落的不安在他的怀中融化,她甚至有些眩晕。 这场舞蹈太不真实,好几次让堇落以为她在梦里。这是个真实地做过的梦,而不是真实。 因为这让她以为,他喜欢她。 「A:六」 一个月之后,风声回来了。他风尘仆仆地站在她的面前。 庄风声站在夏筱凉的前面。 他们中间隔得不远,恰好是伸直的手,加上一柄剑的距离。 他,果然要取她的性命。 筱凉很安静,她没有说一句话。风猎猎吹过她的身边,她的长发飞扬起来,纠缠如丝。 也如红线。 他终于发开了手,狠狠地上前抱住了那个瘦骨丁零的女子,那个憔悴的女子,“我该拿你怎么办?”他在她的耳边嗫嚅。 “杀了我吧。我出卖了我的全家,本来就没有活下去的打算。” 他放开她,退回原来的位置,那么短的距离,却分明隔了一生。那比隔着生死,隔着天涯都要远。 “我不能杀你。你走吧。”他的眼睛里布满血丝。我知道他很悲伤,真正的悲伤是不要哭的。是不流泪的。 “从此以后,你向南,我向北,再也别回头,你向碧落,我向黄泉。”他这样告诉她。再也没有回头。 他怎么能明白呢?这样啊,比杀了筱凉还难过。 这是一生的思念啊,这是一生的通彻心扉。 「B:六」 后来,就是开头了,他们毕业了。 筱凉没有跟司空澄告别,而司空澄正等着她的告别。 有些事情,即使是千年的桃树如我,也看不清,也会看错。 司空澄对郑堇落也是一见钟情,我就不知道。 他一直看着堇落拒绝所有追求她的男生并且不再理会。便有了和堇落一样的思想。 他们并不是会不再拥有爱情,而是害怕爱情。害怕再次受伤。 在我的树下,不仅有着堇落的破碎的心,还有着司空澄的拍摄的堇落的照片。 那张在琴房里弹琴的照片,角度和光线都恰倒好处。 在照片的一角,他的字迹飞扬流畅。“我爱你。” 是的,他爱她。 「后记:AB」 我是郑堇落,是庄筱凉。是我笔下所有的女子。那些女子都有好看的笑容,如莲花次第开放。 那是一些注定的人生,是一些只想拥有初见的故事。是我从桃树的叶子上读到的故事。 就像桃花开花那样,开花的时候一树一树的雪,却不觉得好看,等都落了,才会想起刚刚开放的美来。 就像桃树的叶子,脉络细小分开纠缠,最终都要归于叶的梗,当酸甜苦辣都汇成一条线,才想起一开始的单纯简单。 我以这样的桃树开始浮想,落花入梦。 ————「END」———— 作者有话要说:  去年暑假的短篇,大概是关于一些桃树的联想。 ☆、我很普通地爱着你 夏栀想说她就是那样平凡的一个人。没有灰姑娘的好运;没有白雪公主的美貌;也没有睡美人的善良。 『一』 夏栀不觉得爱一个人有错。 她不觉得,爱一个人一爱十年甚至更久有错。 『二』 那个时代,也许有些人看起来都很平凡。其实每个人都不平凡。——起码夏栀是这样觉得。 比如身材臃肿的女班长,却成绩出众;而瘦高个子的前排女生,相貌普通,成绩一般,却能唱出美丽的音乐,那声音另人不可置信地从她那单薄的胸腔里发出,穿云裂锦。 说了这么多,夏栀想表达的其中一点就是她的思想是对的。 还有一点意思隐藏在里面,就是夏栀觉得自己很普通。 怎么说呢?真的找不到一点亮点,成绩一般——是那种正正中中的一般,年纪有501个人,她考了二百五十名。相貌一般——真是太一般了,随便看过去一眼你都能把她忽视掉的那种一般,皮肤是标准的微黄。老是碎碎的乱乱的黑色长发。稍微比较大一点的眼睛却被反光的镜片遮挡。个子与身材也是那种再高一点就高了,再胖一点就胖了的普通样子。 没有任何天赋,她不会跳舞,不会唱歌,不会写小说。 甚至不时尚,不敢潮流。 综上所述吧,夏栀就像一滴水中所蕴涵的所有分子中的一个。与其他一般无异。 『三』 这样的女孩子,自然是永远不可能和顾苏莫这样的男生打到一块儿去。 夏栀实在是太清楚她处在什么样的位置了,她和苏莫简直就是轨迹完全相反的两个人。 想这些的时候夏栀正中规中矩地背着双肩书包慢腾腾地往回家的路上走。 一只皱纹盘虬卧龙的手倏忽伸到她的跟前把她吓了一跳,那双手颤颤巍巍地端着一个掉漆皮的瓷晚,碗沿上都是缺口。 乞丐。夏栀皱了皱眉头,伸手在口袋里摸索了一下,只摸到了一张二十的钞票。 她于是摇头,她可不是什么圣人,非要给乞丐钱。而且一贯听从大人教导的她,相信这些乞丐中有很多是骗子。 万一这个是骗子呢?她家也不过才是小康,没有多余的钱去救济“骗子”。 夏栀打算继续回家,一只手却伸到了她面前,食指和中指之间夹着一张五十的钞票。 她的第一个反应居然不是“这个人挡着她回家了,还特地在她面前显摆有钱。”而是“怎么有人能夹钞票夹得这样好看?” 老乞丐哆嗦着接过那张钱,要向那个给她钱的人磕头行李,却被那只手拖住了,仅仅只道了声谢。 两个人的手都在她面前收回去,夏栀却愣愣地忘记了回家。 “同学,真不好意思,刚刚我挡住你的路了。”直到这样一个好听的男声在夏栀耳边响起,她才回过神来。 点点头,然后又拼命地摇头,侧头对那个男孩子笑,“哪里,你是在做善事嘛。我身上都没带钱呢。” 夏栀说话的时候其实已悔的肠子都要青了,早知道是苏莫,她就应该大方地把那张篡得都浸了汗的二十大钞给那个乞丐。现在却只好扯谎了。 “我说你怎么视而不见呢,原来是没带钱啊。帮助别人是应该的。你也走这边回去么?”他对她笑了笑,“那我们一起回去吧。” 他并不是在征求夏栀的意见,用了陈述的语气。可是夏栀是普通的女孩子,她从来都不会拒绝这样的邀请。 『四』 走在路上的时候,夏栀时不时得斜眼打量走在身边的苏莫。 其实她自己虽然看不到自己,却也能发觉两个人无论是气质,神态都是不一样的。 苏莫没背书包,深秋的季节却只外穿了黑色的开司米,里面衬一件一看就价格不扉的真丝束领衬衫。他微微长了一些的头发有点凌乱的在头上形成一个“鸡窝”。 双手插在口袋里,他的嘴角挂着笑容,还轻轻吹着口哨。 这样在外人看来,就像是个带小女朋友的桀骜的某家贵公子。 夏栀脑海中产生这一句话的瞬间她就把这句话彻底得否决掉了。 第一,她不是他的小女朋友。第二,苏莫虽然有点张扬叛逆但成绩实在是太好了,不是天才还真好不到那样的程度。 这就是传说中的多金优秀的绝版好男人吗? 思想完全跑题的夏栀竟然失态地喃喃,“可惜不会做饭。” 一边的苏莫显然是听到了,头向她这边偏偏,“你说什么?” “我说啊,可惜你不会做饭啊。”她大声地说,然后自己被自己吓到了。 苏莫莞尔一笑,在夕阳里侧脸实在是真的好看。 夏栀完全不能控制,脸通红一片,飞跑开来。 『五』 夏栀并不擅长体育,也不喜欢体育课。 因为她不会跟别的女生一起打羽毛球,乒乓球或者和他们一起坐进食堂里闲聊。 于是她总是先回在五楼的教室,慢慢地爬上去。这个时候校园寂静的可怕,仿佛只有她一个人。 回到班上,她就会推开门,轻轻地说一句我回来了。 这一天她再次按照原来的习惯做了,当她走到靠近后门的窗子时,突然站住。 白衣的顾苏莫站在讲台上,长袖的干净白衬衫,配上深黑的小领带,一只手撑着讲台,斜目睥睨,仿佛真的有了睥睨天下的王者气质。 却又是那么的,孤独。 “I‘m the king of the world。”他对着空无一人的教室说。 太优秀和太普通都不是一件好事情呢。她想。 缓缓推开门,她对讲台上寂寞的苏莫说,“我回来了。”小心翼翼地笑。 她知道这样的她怎样笑都不会明媚,可是她宁愿时光在这一刻停顿。即使这个想法永远的烂俗,可是她愿意。 就这个样子,苏墨站在讲台上注视着她一脸错愕,而她鼓足所有的勇气直接对他微笑。 两个人都不孤单。 『六』 夏栀后来发现了苏莫对于足球有着近乎于偏执的疯狂热爱。没节课下课的十分钟都要去操场上踢足球。 所以每节课开始了一分钟以后,你都能准时的看到他大汗淋漓的一手跨着球,用迷倒一片女生——包括女老师——的姿势站在门口。 不过这对数学老师不起任何作用。 所以么,他是数学老师最讨厌的学生可他恰好又是数学成绩最好的学生。 那节数学课他当然又来晚了,数学老师这次没有理会他,而是发起了上次期中考试的数学卷子。 最讨厌这个时候了,夏栀伏在桌子上。数学老师是个有三十年教书经验的严格老师,总是按照成绩次序一张一张发下来。很让人讨厌,他却乐此不疲。 可是第一张卷子就是苏莫的满分试卷,数学老师看看试卷又看看他,终于没好气地说,“你还不进来?” 于是他笑着走进来,用两只手接过卷子,还很恭敬地说,“谢谢老师。” 夏栀觉得他怎么笑怎么狡黠。于是也笑了起来。 冷不妨老师念道,“夏栀,第二名,119。” 她惊讶极了,随即才反应过来该去拿卷子了。急忙跑过去,却不小心被不知道谁的脚绊了一下,差点摔了狗啃泥。 全班都笑了起来,数学老师也忍俊不惊,“你的卷子在这儿,不会跑了得。” 夏栀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但还是掩不住脸上的笑意。 这一天的数学课是夏栀过得最开心的一次了,因为她不仅考的很好,数学老师还让她和苏莫一起到讲台上去做例题。 那仿佛是同台竞技一样,她想着此刻她居然和他一样手里流出一行一行的公式,两个人都在飞速的演算推理然后得出相同的结论。 那真是奇妙的感觉。 数学老师看完他们写题目之后,说,“把他们两个配对,就完美了。一个是最简单的方法,一个是最稳妥的方法。” 他没有明白他口误在哪里,可是下面的同学都流露出一种原来如此的表情。 不知道为什么呢,最讨厌别人说她这种谣言的她这次却没有生气。 是因为他么?对象是他,就不一样呢。 『七』 放学的时候夏栀等苏莫一起回家,可她没胆量明着等,于是站在门边上。 同学三五成群地从她身边路过,大部分都把她忽略掉了,少数没有忽略掉她的人也只是向她点了点头。 什么吗?她想。 也是,根本没有人会把夏栀和顾苏莫搭配在一起,因为是个人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即使是灰姑娘,也总要有一点可以吸引王子的地方吧。 今天轮到顾苏莫那一组打扫,可是组员都有事情先回家了,教室里只剩下顾苏莫一个人在打扫。 夏栀等了顾苏莫老半天他都没出来,她心里默默计算着人差不多都走光了,不晓得苏莫一个人在教室里干什么。 她心中踌躇了很久——幸而在她犹豫的时候苏莫没有出来。她反身走回教室里。 苏莫居然在扫地。 “怎么只有你一个人了?”她直直出口,说完就后悔了的那种直接。 他看了他好一会儿,结果是他露出了那种迷死人不偿命的标志笑容,“你不也是人么?他们都有事情呢,我就让他们先回去了。” 夏栀故作夸张地倒抽一口凉气,“你啊你,怎么这样天真,别人说他有事就真的有事吗?你是一个人在打扫啊。” “那又有什么关系?” 夏栀怔住。她分明看见苏莫收住了脸上的笑容,听到他用那样带着淡淡的,五味杂陈的语气说话。 这样的苏莫,才是真实的苏莫么? “你怎么也这样矫情?”她假装恶狠狠地夺过他手中的扫帚,“我来帮你了。真没办法。” “苏莫啊,你不是 the king of the world吗?”夏栀抬起眼看他。“再用这样矫情的语气真小心我用这扫帚砸你的头。我喜欢的苏莫怎么能是这样一个人呢?” 全然不顾苏莫当场呆若木鸡的样子,夏栀一下一下扫地,一边扫地一边说,“还有,谢谢你帮我讲题啊。我最喜欢看你帮我讲题的样子了。” “夏栀,你为什么能够,这样直率呢?”他问,但是之后又恢复了平常那样温文尔雅带着一点点小痞气的语调,“你看过很多言情小说对吧?女生都爱看这个。” “是啊。”夏栀简单地回答。 “那么,你应该知道啊,我这样的人,最喜欢的女生应该是那种“所有人都给你青眼,独她不给的”的那个她吧。”他半闭凤眼。一手撑桌。 夏栀抬起头古怪地看着他,“可我怎么能不给你青眼?你比我优秀太多了。” 还有一个理由没看说出来。 你是世界的王者啊,我又怎么能不臣服于你的脚下?即使你不是世界的王者,起码我是你的俘虏。 『八』 季节翻过深秋,然后艰难地跨越冬天,最后才迎来春天。 夏栀已经习惯了享受苏莫只帮她一个人讲题的特权。 每天的中午,她按时来到班上,一定是只有他一个人在等她。 然后他摊开白纸,在上面誊写上两三道题目。 他的手指指骨分明,在细腻的没有一个黑点的白纸上走笔如神,翻飞似蝶。在他那双仿佛有魔力的手的下面,三角函数,勾股定理,还有几何被他组成了一个奇妙的世界。 没有人说过夏栀悟性好,但也没人说她是笨蛋。可是苏莫却有这样的本事,总是用书敲敲她的头说,“你这个小笨蛋。” 她会立刻瞪他一眼,然后用不服气地说,“不是我太苯,是你太聪明了。明明就是你太聪明了。” 说得理直气壮,让苏莫目瞪口呆。 这样的时光真的很像童话,夏栀就理所当然地以为这样的日子不会过去的。 『九』 可是夏栀错了,苏莫在临近夏天的时候要去美国了。在大学毕业以前可能都不会再回来。 走之前大家都去机场送他,夏栀隐藏在人群里,看他跟同学们一一到别。 然后,她相信他看到了她。 苏莫冲她眨眼,笑得很狡黠,“夏栀同学,你不来握握手么?” 她立刻窘迫之至,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但她没有任何办法,只好走了过去。 “真是的,你怎么就不能让我小言一回?”她用唇形对他说。他并没有回答他,而是将手给了她。 这是他们第一次握手,也是最后一次。不是深秋季节,他的手却也那样微微发凉。只是她的手心汗津津的,端得是误了这最后一次。 一张叠成千纸鹤的形状的纸通过那次握手递到她的手心里。在握手的最后,他忽然地用他的小拇指勾住她的小拇指,轻轻地摇一摇。 等苏莫上了飞机,夏栀才打开那张纸。 “等我回来,你是我……是我喜欢的人啊。记得等我回来。” 夏栀就笑了,当然了,她一定要等他回来。一定一定要等他回来。 ——后来某天的早报上登了一条飞机失事的消息。夏栀那天早上赶着去上课,就只是粗略地翻了翻。 略过了那条不起眼的消息,一下就略过了最后一眼。 『十』 我很普通很普通,我喜欢你却不能轰轰烈烈,我没有勇气追到美国只能等你回来。 我们说好的,我等你回来,只等你回来。你会回来的。 ——————〈END〉——————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是有些俗套的。但是,每个女还总有一段关于公主梦幻的幸福。 ☆、寂寞比时光更长久 「引子」 我们都是时间的玩偶,永远不会旧。不老不死,却永远不能拥有感情,也不该拥有感情。 这是因为,作为死神,不能对任何一个该死之人有半点怜悯。 穿黑风衣的少年用领子遮住半张脸。淡茶色的头发被高空的风吹得猎猎而舞。他的轮廓与之对比便显得过分的坚硬和冷漠。 用与那轮廓相似的声音说出了上述那番话,他用那双黑沉到照不见月光的夜之眸注视着对面的少女。 两个人同时悬空在这座城市最高的大楼之上,脚下与身旁都是五光十色的霓虹。可是即使是如此,这热闹与繁华与他们存在于两个世界,他们的世界是了冰冷的,寂寞永久地陪伴在他们的身边。 那些注定都会消失的繁华不会存在于他们的生命中,那些注定会被时间磨灭的友谊或者情谊不会留存在他们的心里。没有尽头的生命像河流一样将河床里的棱角分明的石头打磨成圆滑的卵石,湍急地向前奔流的河水不会因为几颗小石子而泛起涟漪。 “你应该知道,死神拥有的镰刀不能是忤逆时光的存在,它的挥动必须要取走生命。如果违反了时光的命令,它将会消失在这个世界上。”黑衣男孩模样的人继续说,声线没有波澜。 少女低下头,手忽然用力地捏成拳头。 “不要再做试图寻找感情的事了。那些东西在漫长的生命里没有用处。再过两个月就是时光的百亿年生日。这个残破的世界将会被摧毁,新的时代,即将取代。” 少年忽然不见,仿佛跟本不曾存在过。 没有人看过的东西就是不存在,这是永恒的定理。 所以死神或者时光什么的,都可以算作不存在。 「一」 “新时代将取代么。那就意味着,这一期的人类应该灭绝了。那也意味着,我们两个人,就要执起镰刀,舞死神之舞了。”少女轻盈地落在家中的窗前,客厅里已经闭上眼睛的黑猫陡然睁开双眼。 黑猫踮起优雅地猫步向她走来,“湮烟,邵翎找你,就是为了说这个么?” “不,漠漠。”湮烟坐到阳台的藤椅上,向远方眺望,“他说,我不该留在这里寻找人类的感情。是我太执着了吧。这是最后的机会了,他的转生。我恐怕是最后一次见了。” 毛茸茸地黑猫站在她面前的雕花栏杆上,“我知道,你是想知道吧,反复出现在你记忆里的他,到底是什么人。”漠漠顺着她的目光向远方眺望,“也许你本不是死神。你这样的灵力,恐怕在时光的塑造者中从没有出现。” 他们都不再说话,眼睛里倒映着这城市的奢华与奢华覆盖下的腐败,背影是弥漫着风沙看不清天空的荒凉沙漠。 ——我在想,原本不应该是这样的啊。这世界,怎么,这样荒凉。记忆里偏偏是花开成海的美好,明明是阳光倾满城市。 「二」 公元3006年,世界因为核/大/战而变得残破不堪。 活着的人开始改变生活方式,他们白天拼命地工作,晚上疯狂地将白天赚的钱用在吃喝玩乐上。 酒吧,□□,赌场等等四处散落,随便走到哪都可以看见。人们打从内心深处开始腐烂,谁都说不清哪一天这个城市就完蛋了。趁活着的时候抓紧享乐才是要紧,到死的时候钱还没花玩顶什么用?你能从死神那里买回一条命吗? 当然是不能的。 湮烟自然也不会打破这个规律,白天她是新闻播报的主持人,晚上她是酒吧里定期定时的资深客人。定期的含义是每天,定时的含义是两个小时零七分钟零七秒,资深的含义是她已经比专业的品酒大师还专业。 ——就算这个时代过去也是一样的。 某天晚上湮烟照例去那个酒吧的时候发现酒保换了人。其实换人并不是什么很希奇的事情,这年头够乱得了,为了生存,你做的任何事情都是没有错的。 使她惊讶得,应该是新来的那个人吧。 一头浅金色的头发,错落地翘着,与之相配的一双过去几千年前的天空颜色的眸子,那是双湛蓝色的眼睛。 另外还有不变的笑容,很好看。 酒吧的客人基本都在舞台上闹着,灯光明明灭灭,四处扫过,并且还变换着一种很奢华却很让人厌倦的浓重彩色。 “给我一杯二十年的PETRUS。”她坐到吧台前面,对着用手支撑着向舞台相反方向歪着的头的酒保说。 “我觉得你应该来一杯HAUTBRION,这名字很适合你。”酒保打趣道,还是起身去倒酒。 他穿着酒吧的制服——短马甲和白衬衫。穿得很玉树临风。这样说吧,就是一个活得衣架子,那衣服穿在他的身上太合适了,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 ——那么不会错了吧,就是你了。 「三」 “你怎么不去跳舞呢?真热闹。”酒保问湮烟。 湮烟轻轻晃着手里颜色纯正的红酒,光沿着玻璃高脚杯的弧度滑过去,留下一道闪光的弧线,“老实说我真不喜欢这热闹。” 酒保饶有兴致地注视着她晃手里的杯子,杯子里的酒以不会改变的平稳状态随着杯子一起旋转。她的姿势标准而且不失优雅,“我觉得我们见过,你叫什么?” “湮烟。湮灭的湮,烟花的烟。”湮烟眼帘低垂,无端地有些荒凉。 “我觉得你确实应该叫这个名字。但是湮灭和烟花,都不是什么好词汇呢。”酒保依旧保持着微笑,“我叫空城。” 湮烟斜睨了空城一眼,“前生情未了和一见如故地搭讪方式早就已经过时了,而且叫着空城这个名字的你没有资格评论湮烟这个名字的悲凉。” “我觉得,你是个寂寞的人呢。” 我觉得,你是个寂寞的人呢。这句话,似曾相识,似曾相识,叫湮烟忽然想淌下眼泪来。 “搞不好我们确实见过呢。可惜时光会磨灭记忆。爱人啊,十年之后也成了普通人。”她这样告诉他,心中却还有一句话没能说出。 ——更何况,我们中间横亘地是千年的时光。足以让沧海变成桑田,桑田再一次变成沧海。 「四」 转眼之间就冬天了,季节在这个时候没有了概念。因为时间还是一样地走,不会因为冬天而过得刻意缓慢。 大街上乱得一塌糊涂,湮烟想到再有一个月,就该是时光的寿辰。 当下的混乱和那即将到来的毁灭被湮烟联系到了一起,这是必然。 天空是压得很低的银灰色,所以湮烟穿了玫瑰红的长风衣和黑色的长裤。她的脖子上还系着一条白色的针织围巾。 会下雪的吧。她有三十年没见过雪了。 空城约她去酒吧里头。听说是有新品种的红酒上市所以要开什么试喝大会。湮烟并不太喜欢喝这个年代的红酒,葡萄是转基因植物,已经失去了那个时候的味道。但她看着空城的面子还是去了。 想到空城她忽然便心浮气躁起来。 前些日子那家伙竟然傻头傻脑地跑到她家楼下来说要帮她过生日。她的生日她自己也不记得是多少了——她是这么跟问他生日的空城说得。可是那家伙居然说那就把我们认识的那天当作你的生日好了。很浪漫很能感动人得。 那天她有很多任务,所以下班很晚,晚上气温骤然地降了下来。只穿着长袖衬衫的空城居然站在瑟瑟的风里等她回来。 湮烟远远地就看见平常那么有形有气质的他在风里咳嗽,咳嗽都不大声的,像是怕谁听到会担心一样。 “你这个家伙,”她本来还以为他是没穿外套,走近了才发现他将外套脱了包着什么东西抱在怀里,“不怕冻死?你死了我可没那么好心替你送终。” 她说得当然是实话,死神怎么会替人类送终? 空城仍然是那个万年不改的笑容,“我帮你过生日,饭菜凉了多没诚意?” 她的脑筋有点没转过来,怎么能是帮她过生日呢? 他似乎是看穿了她那张没什么表情的脸后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上个月的今天我们认识。每个月过生日多好。” “你想老死我么?”她假装生气地问了一句,不过凭良心说,在她漫长的生命之中她似乎没生过气。而且,她是不老不死的,即使每个月过生日也不会有很大改变。“不过,我很高兴。” 她扬起一个微笑,本来以为那是很困难的事情,可是那个笑就那么自自然然地流露了出来。 一个微笑啊,本来其实没什么的。 可是,身为死神的她,起码有一千年没有微笑过了吧。 到酒吧的时候湮烟刚刚好回忆完毕,某职业的需要让她对时间的把握很准确。 来了没几个人,不是所有人都和她一般有时间的,当红女主持,偶尔翘班还是能被允许得。 依旧在吧台的老位置坐下来,一抬起头,就看见空城的微笑不偏不倚地对着她,“今天的新红酒是免费得,来一杯?” “我不在乎价钱。”湮烟不知道怎么回事,心跳居然有点加速了。有节奏地心跳像擂着一面小鼓。 也让湮烟觉得,她是一个普通人。暂时忘记了她的另一个身份。 “香格里拉,用得可是千年冰雪融水。”空城转了转介绍的角度,“据说是很干净的水。” “那就来一杯。”湮烟在乎的也不是酒,而是她貌似找到了。 ——貌似是找到了,类似于人类的情感。 「五」 梦里反复重现的是谁的笑脸?坐在窗前的少女,白色裙子素白干净,让她看起来就像一枝白色的百合,不像湮烟。她一针一线地缝着白色衬衫的扣子。 走过来的男子环住她的腰,她顺势转过身来,男子轻轻地吻住她。 然后他停下来,在她的耳边说,“在一起吧,一千年,一万年。永远。” 她看了他一眼,“别说永远,不可能的。”顿了一下,“永远的,只有……”只有什么?她听不到。 从梦里醒来,不过不是惊醒,因为同样的梦这一百年来一直在做。 她的记忆中间跳过了九百年呢,那九百年,她都一直在沉睡。时光说是因为她在核/战/争中受了重伤,所以昏迷了这么多年。 从床上起来,她将窗帘打开,这次却惊讶地看到了银白色的雪。 是为这个世界做最后的告别吗?也许吧。这样大的,纯粹的,美丽的白雪。无数的雪花从天空展翅纷飞。 湮烟并没有怀疑过时光的话,只是觉得什么重要的事情被她自己忽略掉了。 因为灵力不足变成黑猫呆在人间的年轻死神漠漠轻轻地走到湮烟身边,蹭蹭她的脚脖子,“湮烟,你不应该想太多。我们只要照时光的办就够了。” “恩……”答应的很迟疑。湮烟为自己感到失望。 半夜电话响了,湮烟可不会去猜测是午夜凶铃什么的,“喂?”她利落地拿起手机放在耳边。 “湮烟吗?我是空城。”那边的声音有些兴奋。 空城不说湮烟也会知道得,因为她的私人手机永远只为空城开放。——这年头唯一好的是科技发达了,她可以拒绝很多人的电话,“恩。什么事情。” “下雪了啊。” “我在看呢。”她到厨房去给自己倒牛奶。湮烟的习惯很好,午夜睡醒的时候会喝牛奶安眠,而不是喝酒然后指望着安眠药。“有点冷了。” “湮烟,”那边在这声之后便再也没有声息,让湮烟觉得他已经挂掉了,或者睡着了,但是那边终于还是响起声音了,“我们在一起吧。我觉得,我爱上你了。而且有个声音告诉我,再也不会有机会了。” 湮烟拿着电话的手一直陡,最后她说,“好吧,不过我困了,睡觉吧。” 毫不迟疑地挂电话,她拿起牛奶一仰脖子喝光,可是却没有得到安慰。 于是她再度走进厨房,开了一瓶PETRUS,直接得倒进了喉咙里。 这一次她没有按照以往的习惯,没有优雅的,没有有修养的,而是没有掩饰得。 等待她的是醉,她醉了。只是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是为了什么醉得。 酒灌进胃里变成某中透明的液体不断涌出,湮烟听见醉酒的自己不断地说,“没有时间了。没有时间了。怎么是这个时候?” ——再有一个月,你就该不存在了。为什么你这样做。明明知道得对吧。这样做,我就再也再也不能忘记你了。 「六」 在醉酒的时候清醒了一下,湮烟想已经上午了或者下午了。可是家中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得。看起来就像晚上一样。 她觉得全身无力,想坐却坐不起来。头很疼,她只能稍微地转动一下。 在黑暗中她对上了一双纯净的黑色眼眸,那样直直地看着她。眼睛里居然包含了许多复杂的感情。如此居然也波澜不惊看起来实在很奇怪。 她还是坐了起来,因为她看到的人是邵翎。 他没有穿外面的披风,只穿着米色的真丝衬衫。很单薄的样子,那样一个人坐在黑暗之中,恍然之间很寂寞。 他见到湮烟坐起来,他一声不响地将她拉过来,让她靠着他的肩膀坐住。“我说过得,作为死神,不能有人类的感情。那是多余的。”他的语气依旧冷冰冰的。但是,和光一样,七色掺杂会变成纯净的白色。 “恩……” “可是你还是答应了他,这是什么行为呢?这个世界将毁灭了啊。” “恩……” “不过没关心,以后你记住,不准再喝醉了。他是不会……”湮烟的意识又模糊了下去,所以这一句话她只听了半句。 她最后的念头是——邵翎也会关心人的啊。这样的关心,却很温暖呢。 于是她微微地抬头对着他的眼睛,给了他一个微笑,“呐,谢谢你。”然后她感觉到眼皮沉重,困意和潮水一样漫上来,她的眼帘就这样阖上了。终于又沉沉睡了过去。 那是个很值得依靠的肩膀,怀里有某种薄荷草的味道,依稀入梦。 「七」 “起床了起床了。太阳都晒屁股了。”一个声音在湮烟耳边说,湮烟一下子翻身坐起来。 黑猫漠漠看了她一眼冷冷跳下了床,用意念控制着将窗帘拉开了。湮烟觉得她在漠漠的眼里看到了什么。不过却很不清楚。 昨天晚上的事情,是个梦吧。她这样想着,脑袋还有点混沌不清,她还犯着小迷糊。 晨曦的微光照进屋子里,形成几个按照规则排列的小方格。湮烟维持着坐姿好久,终于确定那一定是个梦。 邵翎怎么会来呢?可是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小心翼翼地问漠漠,“昨天晚上,邵翎来了么?” “你这是明知故问。”漠漠坐到沙发上白了她一眼,说真的,一只猫白你一眼确实挺恐怖,“你说说看,我是怎么把你弄上床的?” 湮烟为自己不争气的大脑而感到惭愧,“居然真的是他……” 不过如果是梦的话,也应该梦见空城才是。 她只是刚刚想到空城这个名字就听见了楼下一声呼声,“湮烟。”那是很微弱的呼声,被风吹得四处散落,多亏湮烟是个死神,否则就听不见了。 急忙披上一件披风,并没注意那是谁放在那里的,湮烟穿着拖鞋到阳台上。 她在风中哆嗦了一下,凛冽的寒风并没有因为她是死神而给她情面,寒冬之神是比她高位的存在。 在寒风中她的声音都有点发抖,“空城,你来做什么?上来吧。”最后三个字她本来不打算加上。 让他看一只正在发牢骚的黑猫?还是空酒瓶堆积如山? 空城给她送来了早餐,湮烟的右手昨天晚上被打碎的酒杯割伤了,不能用餐具,所以空城很温柔地帮她切蛋糕。 宿醉之后的湮烟其实很不舒服,她吃过早餐之后就端着一杯热牛奶窝进沙发里看电视。空城就像这个家里真正的男主人一样帮着打扫。他把空酒瓶放在塑料带里扔到楼下垃圾箱里,然后又将家里擦洗干净。 漠漠一直冷冷地看着他干这干那,忙忙碌碌,还有一次跳到了空城的头上。 最后,漠漠站到湮烟的肩上,在她的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你最好不要脚踏两条船。”那语气冰冷地让湮烟战栗。 你最好不要,脚踏两条船。漠漠这样对她说。 湮烟觉得自己好象下定了某种决心。她希望自己和空城能永远这样下去,可是她比谁都清楚这是不可能的。一千年之前就已经知道了。 她是矛盾体,但是她已经下定决心回到时光身边。 总之最后,不管怎么样,她要竭尽全力保他周全,如果是她来剥夺他的生命,那就是有可能的。 「八」 时光大殿永远是那样华丽。洁白的玉石柱圆润光滑,高耸入云。庭院里的喷泉五光十色奏出动人的音乐。各种珍奇的动物应有尽有,红玫瑰开成一片一片。 听,她的根在讲故事。 “吾最杰出的孩子啊。湮烟,你回来了?”时光的声音不大,在湮烟听来却有如雷贯耳的效果。 “是。我回来了。”她快步进入大殿,恢复人形的漠漠和邵翎站在一起。邵翎换了一件新的披风,湮烟终于知道自己身上的披风是谁得了。 时光笑得高深莫测,“那么,走吧。现在你们去,毁灭世界。漠漠,你就不用去了。” “是。”三个人一同回答。 湮烟并不惊讶,因为时光大殿里时间的流速比别的任何地方都要快很多倍。所以只是这刹那工夫。人间已经过去一个月了。 电光在湮烟的手上闪现,一柄水晶镰刀出先在她的手上,镰刀刃上缠绕着荆棘。 镰刀飞射出去,它被铁索束缚着所以没有脱离湮烟的操控。湮烟灵巧的让他从人们的脖上划过。那是致命的伤害。 人们尖叫着奔跑着,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湮烟捉住飞回来的镰刀,临空立在风里。 黑发随着风舞动,那风夹杂着冰冷的雪,所以她的黑发蜕变成了银丝。她那双眼眸缓慢的变成了清澈的琉璃紫。 这是她真实的样子,三千白发。这么多年,她早就已经丢失了所有,丢失了所有珍宝。 她累了,这最后的财富,她也将失去。 「九」 湮烟并没有碰见她想要保护的人,因为他碰到了邵翎。 绕过成堆成堆的没有流血却已经死亡的尸体,湮烟拼命地向他的位置跑。 不能有事。绝对不能有事。 你是我唯一的。唯一的…… 可是她看见了,邵翎将镰刀向空城射去。这一刻,世界仿佛终结。 回过神来,她居然躺在时光大殿的地上,时光居高临下地望着她,眼神狠毒。却那么的伤心。 湮烟不明就里,她站起来,出人意料地看见了死亡的漠漠。血液从她胸口不断地渗出,染成大片大片的彼岸花色。明艳而触目惊心。 “寂寞,我输了。”时光这句话仿佛有魔力一样,许多的往事在湮烟的脑海中掠过,只是过去一千年的往事是例外。 “你的力量,的确是凌驾于我们所有神之上的。”她哀哀地笑。“邵翎为了你,不惜放弃自己活着的权利换取空城活着。虚无之神就这样舍弃了他的生命。而漠漠为了他殉情自尽。至于空城,空间之神,从此以后,再也不能爱上除你之外的任何人。我,我也只有,一个了。不管你们换了何种身份,甚至你还为保护空城而沉睡,可是你还是用你的力量,让我们所有人臣服于你的脚下。” 「九」 时光此刻就是个受伤的孩子,她却也没有取得千年赌局胜利的喜悦。 为什么呢,身为寂寞的湮烟,脑海里不断闪现的,却是空城的微笑和他帮我切蛋糕的样子。还有邵翎那个夜晚薄荷味道的怀抱和那不真实的温柔。 她走出时光大殿,不再理会提出这个赌局的时光,她害了他们所有人。 忽然想起了什么,寂寞说,“我赢了,那么,让这个世界恢复美好吧。这是我唯一的要求。” 寂寞的力量,的确是影响着所有的人。 包括她自己。 「十」 我是寂寞,我很寂寞。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是对于寂寞的感慨。 为了所爱的人,颠覆一个世界都可以。 为了所爱的人,打造一个世界都可以。 为了所爱的人,永远寂寞下去都可以。 ☆、世纪冬末 「一」 伦敦是个多雾的城市。 「二」 晚上的时候我被Sulina拉起来去伦敦郊外旷野里的车站等人。初冬的天气这个时候却也很冷,Sulina却兴奋地说Ali要来了。 我们到车站的时候还算早,火车并没有到。伦敦是火车的中途车站,这趟车要到沿海的城市去。 旷野里的车站显得孤单而诡异。伦敦的郊外并没有伦敦市区那样的雾,老远在马车上就看见车站里仅剩下的一盏昏黄的煤油灯和坐在候车椅上打瞌睡的值班员。那昏黄的灯光在马车的玻璃窗上晕开折射,有些朦胧。 已经是深夜,但是马车外车站里冰冷的温度让我毫无睡意,Sulina早已经坐在候车椅上一歪头打起了盹。我抬头看天空。 虽然没有雾,但是依旧看不到我很想看到的星星。 遮雨蓬遮挡住了半片天空,另外的天空上聚集着浓重的铅灰色云层,星星在那些云层的上面。连月亮也只微微露出小小的尖梢算是出来了。 然后猛然地划过一片明黄色的灯光,穿过些微薄凉的空气很刺眼。火车戛然停下,发出很响的声音,短暂的安静被打破,然后更加安静。 车门缓缓地打开,确实很冷,又刮着风,下来的旅客几乎都把头缩进了高高的大衣领子。风还是意外热情地嗖嗖灌进去。 最后下来的那个女人例外。她穿着一件长黑色羊腿袖皮风衣,领子整整齐齐地翻好帖在肩膀上。没有多余的缀花和蕾丝边,简单的款式。 我就猜到,她就是Ali。 她径直向我们走过来,微笑着说你好。 我说,“Sulina睡着了。” 她侧头看看说,“真是没办法呢,这趟火车到得太晚。麻烦你们了。” Sulina在这个时候睁开眼睛,“Ali你说什么你。哪有啊,我们坐车回去吧。你能来伦敦真是太好了。”她又用眼睛指了指我,“这是Tear。” 「三」 辗转返回市区又过了很久,Ali坐在车上靠窗的位置看窗外,一路上听着我和Sulina交谈只是偶尔地在我们停顿的时候发言,“我以为伦敦的雾很重,可是今天晚上没什么雾。”这是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个问题。我和Sulina都无法回答。 回到我和Sulina合住的房子不久这个问题就能解答了,执事在客厅里升起火时Ali就站在落地窗的边上撩开窗帘看外面,半晌说,“下雪了。难怪没有雾。” 我闻言走过去,站在她撩起来的窗帘边上看外面。伦敦突然变得亮了起来,洁白的雪折射着路灯纷繁的光。天上那些厚重的云层终于些微散开,能看见几颗暗淡的星星,“是啊。真是漂亮洁白的雪。” “我听说,伦敦的雪其实并不干净。因为吸附了许多烟草灰和煤屑。”她轻轻地说。 “别管这些了,睡吧。不好意思呢,要让你在客厅里过夜。房间并没有打扫出来。”我转身走回房间里。 Ali放下窗帘进来,“没关系。” ——其实我听到她说,有些事情不承认还是一样发生了。 「四」 早上起床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执事说Sulina已经出去了请我去餐厅吃早饭。他恭敬地说是Ali小姐做的。 我含混地答应了一声心想她起得也太早了些。 Ali果然已经在餐桌前好整以暇地吃早饭。我有始以来第一回有在家吃早饭而不是去我的茶馆里解决的念头。那早餐的卖像实在太好,用了一整套的银餐具。浇着果酱的面包和烤的松软的蛋糕,还有酥脆爽口的曲奇饼干。咖啡的香气萦绕在整个餐厅里。 我确实被打击到了。 吃早餐的时候我问Ali是否有兴趣要去我的店看看,已经办得小有规模,是伦敦市区里少数有常客惠顾的茶馆。并且已经开设了分店。 “我很有兴趣。不介意的话,我当然想去看看。去帮帮忙也好,闲着没事情。”她说,语气是习惯的礼貌还带上一个微笑。 ——总觉得啊,这样的人实在是笑的很假。 “我家的茶馆和别人家是不太一样的。有些穷人无法去歌剧院听曲在我这里也能听到一些比较好的曲子。虽然是比不上歌剧院的那些人,但是权做消遣。”在路上我跟Ali解释。 Ali似乎并没有在听,敷衍地回了一句,“我真想听听看。先去分店好么?” ——人啊,总是羡慕那些外表光华的。她大概有这么说,我就当是没听见好了。 「五」 分店的店员已经开始忙活了,早上客人也很多。有些人愿意在这里消遣时光。我和Ali选了窗户边上钢琴旁边的位置,上面正好有人在弹琴。不知道哪位客人点了要听曲子。这里比总店是要贵一些得,也更上档次。不过客人也很挑剔。 那人才弹完一曲,刚刚坐在门边看书的那个客人就发话了,“真不怎么样。没有比这好一些能让耳朵舒服的音乐么?店长大人不在?” 我摇摇头,其实那曲子对我来说已经算是很不错了。那店员是我从总店分过来的,我刚想起身到台上去Ali按住了我,“说好了我来帮忙的。” 我并不太清楚她是否可以,Sulina一直说她是一个唱歌很厉害的女人,但是那厉害是什么程度的我却无法确定。在伦敦除了歌剧院以外的地方,唱歌的都是很差的流浪歌手。跟他们对比,基本上很多人都是厉害的歌手了。 Ali确毫不担心,她脱下样式简洁的风衣。穿着白色的裙子坐到钢琴的前面,和黑色的钢琴比起来显得相得益彰。 “Tom,he was a piper‘s son,(汤姆是吹笛者的儿子,) He learnt to play when he was yong,And all the tune he could play,Was “over the hills and far away…” Over the hills and a great way offThe wind shall blow my top-knot off。” 越过山丘奔向远方。 唱得很好,我这样对下台来的Ali说。她却没有喜悦的表情,淡淡地道,“那么你说歌剧院,我们今天就去听一次吧。一天不在店里可以么?” “没有问题,那就去吧。”我戴上手套拿上帽子站起来。那个下台站在我旁边的店员冲我们鞠了一躬。 我一边走一边出神,可能是为了刚刚Ali那没有喜悦的表情。于是在门口不小心被门槛绊住,向前摔倒。门边上那个对我的店员唱歌不满意的客人疾步走过来扶了我一下。完全绅士的举动。 “谢谢。”我站起身来对他说,这才发现他有一张好看的脸。站得太近因而闻到他身上有淡雅的古龙水的清香。不由得没有停步向门外走去。 「六」 歌剧院整个白天都被包了。只好买了晚上八点以后的票。Ali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没有表现出有多惊讶,只是说,“上阶贵族就是爱有钱没地方花。所谓的高雅。” 晚上吃过晚饭我们再出去,怕听得太晚叫雇佣的马车不必再来接我们。车夫已经娶了妻子,应该在家照顾她和孩子。况且歌剧院离家并不太远,走回去也还是可以的。 和Ali在一起实在好运,第三次听到了一般不出来演唱的Lisa的歌声。她被称为整个歌剧院的灵魂人物,据说也是伦敦唱歌最好的人。可是我就是没听出从前的那种味道来。可能是听了Ali无法被别人复制的歌声这原因。 散场果然到了很晚,将近午夜。十一点半。 我和Ali慢慢走回家去——逐渐远离了歌剧院温暖的灯光。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漫无目的的聊着,Ali说,“我有点失望。唱得并不好。” “我觉得不错啊。” “准确来说,并不是能打动人的歌声吧。”她解释道。一个卖花的小女孩在这时突然从我们身边跑过,后面有一群人在追赶。 “小偷站住。” 我和Ali不名就里,却看到Sulina跟在人群后面。她停下来对我们说,“这个女孩偷了我的钱包。上次还道歉了呢,结果还是变本加厉接二连三地犯下了错。今天他们说不抓住她送到警察局去真是丢了颜面。” “你应该原谅她。她毕竟还是个孩子。”Ali插了一句嘴。 “我们并不想这样的本来。可是这样屡犯不改的孩子不值得相信。”Sulina果断地说。没有听从Ali意见的意思。完全没有。 Ali摇了摇头。“我不赞同。” ——伦敦啊,这个看似繁华的城市早就已经从深处开始腐烂。为了活下去,犯罪猖狂也不足为奇。 ——真是善良。当时的我,只有这一个想法。 Sulina还是没有听从Ali的想法,追那些人去了。我们依旧慢悠悠地荡回家去。 半路里又开始下雪了。真是罕见。 我们隐约地听到一声惨叫,过不了多久一个奇怪的绅士飞跃到我们的面前。Ali还算从容,我则被吓倒了。那绅士脸上带着怪异的笑脸面具,手上还拿着滴血的刀子。 他在我们面前停了良久,最后把刀子收回了袖子里。解下身上的披风递给了我们俩个,他依次地吻了我和Ali的手。我闻到他身上有古龙水清香淡雅的味道。 “你是谁?”Ali问他。 “能打动心灵的赤诚之音……”他答非所问,接着才说,“记住我的名字,我叫开膛手杰克。” 然后他又如来时一般离开,我站在越下越大的雪里良久,吐出一句,“伦敦的雪,看起来白,不过那也不能说它很脏。” “还好,看起来还有那么白。” 「七」 开膛手杰克在伦敦犯下几桩案件,维多利亚女王据说非常生气。我把茶馆关了,免得再节外生枝。 而且,这年头并不太平。 维多利亚女王为这事情派皇家警卫查办了许多人家,并且封了很多人家的房屋。据说还抓了很多人。 被封了房屋的人在街上游荡流窜,冬天很冷。我近所有可能收留了一些我的朋友,可是最后得知他们打算离开伦敦到别的地方去发展。局势动荡不安。 那个下午ALI出去了,我在那个下午得知了我的很多朋友要离开。Sulina正离开伦敦去沿海城市看她的父母,我找不到任何一个人倾诉。在沮丧伤心的时刻ALI又回来了。她一语不发地给我泡了一杯咖啡。 ——他们为什么都要走呢? ——因为他们或许早就想走,这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在伦敦这样的环境下,谁不想走。可是走归走,他们最后到要回来的。都会。 ——那么你为什么会来伦敦? ——因为我离开了原来的城市。因为发生了一些事情。 然后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安静地知道暮色四合,我说,“我等他们回来。” 她说,“没关系,只有你说离开,不会我先走。我陪着你。”她顿了一下,忽然说,“下雪了呢。” 这个冬季的第三场雪,她一样说——下雪了。 “我现在知道了,伦敦的雪,的确很脏。”我这样说。看她站在落地窗的边上,神情竟然有那么的寂寞。 忽而微笑,“不,这确实是我所看过的,最美丽的雪。” ——这个时代会去么。 ——会得。在这个冬天结束以后。 「八」 There is nothing to stopyou longing for the freedom toCareer ideas Free your heart aboutWay through the dark yearsAlso feel at a loss When you bow to the momentOnly to discover at the foot of the roadThe hearts of the free worldGaoyuan so clear Never a decline in full bloomBlue lotus ————〈END〉————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是个关于伦敦的故事,很喜欢古旧的伦敦。 掩埋在那些繁华深处的,那些腐烂的灵魂,以及仍旧洁白的希望。 ☆、听那片海 「一」 那片蔚蓝色的海啊,在我心上歌唱。 「二」 莫泪再2008年的开端遇见了她这一生最爱最爱的人。彼时他吊儿郎当她纯良无害。她写一手很小白的小说在网上发表却有点不知道天高地厚。 记得那是一个有点阴霾的下午,空气里酝酿着潮湿的气息。她照例坐在电脑室最后一排最里面那台电脑上更新她的小说,那个位置网速最快而且最不容易断网。 刚刚登陆上百度她就看到她的穿越文后面又冒出来了好几条新的回复。不是顶也不是贬低。他就在那里面。 莫泪是个纯良无害的丫头,初一的她依旧涉世未深不知道人心隔肚皮这句成语到处都是活生生的例子。所以她也不知道他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在好几楼里他都反反复复地重复着——唉…穿越文无处不在,同人女法力无边…然后就是一段纯情玛丽苏的公演时间——这一句过分混淆的话语。 据莫泪对这句话的理解应该是把同人女,法力,无边这三个词拆开了解释再拼凑到一块去。就是喜欢BL的女人拥有莫大的力量。她半天没搞懂他这么说到底是什么意思,莫泪省略了升级。升级之后的意思应该是她YY的太厉害。 同人是女的定语。 莫泪笑眯眯德在电脑这边打字说——LS的,不要一秆子打死一船人OK?同人女。…… 汗…… 原以为那个时间应该是没有人会在的,只是莫泪没有想过还有手机党这样一群人存在。他立刻就回了话——怎么了?难道作者是男人?啊哈真这样的话我道歉~而且我有打死谁吗?我在赞美玛丽苏的纯情~你误会我的好意了~当时莫泪大约是愣住了,接着下课铃就美妙地打响。老师不厚道地拉了电匝,所有人的电脑全部黑屏。 莫泪咬牙切齿地暗自心道,“该死的电脑老师,你总要等我告诉他我是个标准正宗的女孩你在啦电匝啊嗷嗷嗷……” ——初次遇见,我记得你,名为澄澈。 「三」 莫泪对于澄澈的初次印象和第二印象以及第三印象都很不错。她觉得他就像一个大哥哥在教她怎样才能把文写好。虽然对于穿越文这种诡异的东西她的确是一点进步也没有。 莫泪最后综合出来的澄澈应该是一个温和宽厚的资深写手。 她一直在写她那篇后来看起来实在是白到不能再白的穿越文,写完了以后会习惯性地等待他抢走沙发。他们会闲聊懂拉西扯些东西,不过澄澈会把话题带离文去。莫泪隐约晓得一点那叫水楼。在东拉西扯天南地北的过程中她偶然得知他也想有个人给他的文提建议,可是就是没有人给他提意见。 如果莫泪那个时候就知道这个人其实是外表生这天使相,内在就是一腹黑的话她绝对绝对不会说出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话。 通过他的发帖记录找到他的文字,是个春日的下午,虽然早就立了春但此时依旧很冷。她洗了头发端着一杯玫瑰花茶拜读他的文字。那是华丽的风格确用着简洁的语句。看起来好像没什么,真正的高手才知道这种文章的可怕之处。 写这样文章的人,应该是寂寞里盛开的繁华吧。明明寂寞着,却在等待什么人来到他身边。 莫泪湿淋淋的头发贴在脸上,冰凉的水线破开空气掉落到地板上 。砸出一片小小的水泽。 「四」 莫泪还是遵照自己的诺言去拍了他的文章。她看他的文章也稀松平常,那时候的她还不懂得追求华丽的最高境界就是返璞归真。果然的,她被他反拍了。 之后她每写一篇文章都要发一份到他常出没的那个吧,让他帮她拍砖。每一次她都得到华而不实的评价。直到有个晚上她终于跟他闹了一次。在那之后,她的文章突然突飞猛进。 也许吧,因为那一个晚上他叫她的昵称了。头一次叫了,似乎是,那样伤心那样后悔的模样。虽然,依旧是那吊儿郎当的语调。依旧是那样刻薄的语言。 没来由地心就抽了一下,因为她又一次地感觉到了。他的寂寞从深处蔓延出来。 莫泪记得自己看过一篇文章,写过一句话。 ——以后,他笑这并不代表他接受了你的想法,也许他并不开心。有些人,就是用开心什么的伪装自己。 莫泪忽然很想对他说一句,不是在电脑上,而是在他面前。请你不开心的时候,就不要假装开心了。不笑着面对这个世界,也是一种勇气。 可能这句话也是对她自己说吧。总是笑这面对这个世界,即使它深处的那些岩浆在她的身后迸发映衬她所有的不堪也一样。 ——我也想,写出一篇让你能够落下泪来的文章。给你一个哭泣的理由。 「五」 那年十月,莫泪去了网球王子吧。那时候她已经有了小成,也是可以欺骗欺骗那里成堆的写小白文孩子的时候了。 她刚刚在一个帖子里发言后面就跟了一个回复。那不知道是MJ还是主号叫夏尧的ID,说,“每想到在这里碰见泪。你一定猜不出我是谁。” 莫泪的确猜不出他是谁,可是那样熟悉的语音语调怎么看都不像别人。于是她笃定地猜测他是澄澈哥。 她不知道他怎么会有这样的恶趣味,扮演着小白孩子跟一群小白聊得不亦乐乎。言辞之间却仍旧隐约地能看到犀利与锋芒。他另一个更恶的趣味就是他居然让他所扮演的那孩子喜欢他自己。准确来说就是自恋,而且还自恋到了一种境界。 莫泪也是个聪明的人,特别是跟了他这么久之后早就已经不再是那个纯良无害的孩子。她以他的真实身份要挟他要他送她一篇文。 他果然答应了。 莫泪在电脑闪光的荧幕前笑的很开心,夸张到擂桌子。也许只有当时一瞬间的莫泪自己知道,她那么开心并不是因为终于拿到他许诺的文。而是因为他和她拥有共同一个要隐瞒别人的秘密。 共同一个,他们唯一的秘密。 即使以后莫泪为了别人毫不犹豫地将这个秘密揭穿,她也为这个秘密,那么深深地——开心过。 她从来就是个容易满足的孩子。从来就是。 「六」 莫泪记得那几天是期中考试,十一月份的中旬。 她在网上一篇夏尧最喜欢谁的白文里和他版聊,那天她去得比较晚。他已经和其他人聊起来。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出云。 说起话来简直和夏尧一样腹黑,打着高高的旗帜生怕谁不知道一样说着自己十岁。有了夏尧这个典型在她的面前,她自然不会相信。 将计就计,她给他们来一个牵线搭桥当一次免费的月老不要钱的红娘。 如果在那天晚上莫泪就认清自己到底是什么心意,那么她一定不会做这种愚蠢的事情。一定不会,可是这句话说出来的前提,就是一切都为时已晚。他已经到了她所找不到的地方,在这网络的某个角落换了号依旧用戏谑的语气与别人谈笑。依旧是深深的寂寞,却再也不会想起她来。 这么弄巧成拙,可是出云却不愿意了。就在结婚前的那一个晚上筹备的时候,她终于忍受不了他开口一个闭口一个他家大人。 其实就是他自己。 这桩本来好好的事情就这么吹了,莫泪在楼里劝出云说她可是唯一一个走进他心里的女孩子,可别就因为这点事情放弃了。 出云说,“他和他家大人的事情你也应该知道吧。” 莫泪喃喃说她怎么会不知道呢。他家大人和他明明就是一个人啊,她怎么会不知道。 莫泪就有这样本事,即使隔这电脑屏幕她也能感觉到出云笑得很凄楚。于是她义无反顾毅然决然地挑明了他真实的身份。 「七」 冬天里下了雪。夏尧没有出现在网球王子吧。 出云给他写了封情书,因为她的错误,亲手葬送了她的那一段爱情。再也回不去了。 也因为莫泪的错误,她将所有的一切拱手让给了出云,她也回不去了。 真的,可是她就是这样善良。她如此渴望看到他的幸福,而她给不了,她做不到。出云可以,而她就是她生命里最伟大的过客,匆忙相遇,匆忙路过。擦肩的刹那是唯一的焦点也是错过。 还记得他生日的那个晚上,出云给了他一个祝福。她在那楼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同莫泪说这他的事情。那个晚上有一颗流星飞过莫泪的窗前,于是她许愿夏尧和出云会得到幸福。是的,那个在小白堆里邪恶地笑这锋芒毕露的夏尧。 也是那个晚上,她记得出云的朋友初雪开玩笑似的说应该让夏尧和莫泪配成一对。莫泪故作惊悚地回了一句那是出云的人我怎么敢抢?自己却在电脑这边没头每脑地笑。 滑稽。 ——人总是把自己的懦弱看得太高尚,其实真相就是回头的时候一切已经成定局,再也无法挽回。 「八」 不过是一场闹剧,我们却本色出演。 网球王子吧盛大的开展了圣诞情书活动,莫泪在那段时间找到了夏尧。在他的空间里。 他已经销声匿迹一个月了,她曾无数次地想过再与他相遇会怎样。 都以为小言里面写得东西都很狗血都很虚假,没想到放到真实里来就是这么回事。 与她想的一模一样,与他再相遇的时候真的下起了细细密密地白雪,她作在这边喝玫瑰花茶——是他的最爱也是她的。他突然蹦上线来回复她的消息说怎么了。 那一刻她很激动也很平静。她慢慢地跟他解释了所有的事情,前因后果细枝末节解释地清清楚楚,最后莫泪又补充一句,我决定给你写圣诞情书。 我决定给你写圣诞情书。 她说这一句话需要无比的勇气,可是,他在那头,感觉不到得吧…… 感觉不到她的微笑,感觉不到她语音颤抖。 「九」 圣诞情书发出去之后夏尧之回复了一句傻孩子,然后真的从人间蒸发了。莫泪没有再找到他。 然后她也就离开了网王吧,没有再回去过。 之后过去六个月,凌晨一点的时候她突然想起查查他的名字,于是输入夏尧,看以前的发帖记录。很多页,她慢慢地看完了。 那些曾经小小的温暖啊,在时光里依旧喧嚣翻腾奔涌在她的心上。 莫泪并没有再找他的打算,因为她比谁都清楚的知道,如果有缘,他与她会再次相见的。即使在这分岔路口背道而驰,她也会与他再次碰见。 因为那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夏尧,是她最美丽的记忆。肆意流淌在她的整个心脏。而某种小小的情愫,在那篇海上,扬帆远航。 「十」 你说雨水是冰凉的 我知道那是我们临别的凄凉 你说雨水是苦涩的 我知道那是眼泪幻化的青涩 你说雨水是灰浊的 我知道那是天地万物皆有的污浊 你一遍一遍的说 我只有保持沉默 你说雨过天晴的时候你就会回来 我想 永远也没有那一天 你的心里一直在下雨 ——————〈end〉—————— 作者有话要说:  很傻很单纯,没有道理。 每个人都是寂寞的,喜欢不喜欢,以后都忘记了。 ☆、最遥远的距离 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十月】 有十年了吧。我看不见已经有十年了。 可是没有焦距的眼睛却总能寻找到西北的方向。那已经是重复的习惯。在那片因终年落雪而变得铅灰阴沉的天空下有一个名叫冰的种族。我在怀念那片洁白陆地上有着黑发的女子,红色的云霞一样的长裙在雪地上比一朵盛放的彼岸花更为妖娆。 每当我眺望那片天空的时候,站在我身后的九月总是一句话也不说。但是我知道她一定在微笑。 她总问同一个问题,我也总是那样回答。谎言说多了大家都心知肚明,默契到连回答都能猜出来,连问题都不用再说。 可是我们都坚持,或许那能让我们的心灵有片刻的慰藉。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小时侯的事情,在想第一次会驾驭火的时候,用炽红莲烧毁了一片城墙。 九月说是啊。连K叔都没有想到你会有这样强大的能力。但是他很生气,修筑一片城墙是多么困难的事情啊,那一次他一怒之下让你把那片城墙修补好。你不眠不休地修了三天才修好。 她的声音淡淡得,听不出任何缅怀往事的兴奋。时间果然是很伟大的东西。 有二十年了,九月一直在我身边,最开始陪着我看赤焰城的祭坛上圣火终年不熄的燃烧,然后陪着我想另外一个人。 【九月】 烈焰鸟的羽翼没扇动一次都会有灼热的气息扑面而来。我不喜欢。 十月却每天都要骑乘着火焰鸟来到赤焰城最最西北最高的火烧山顶,看西北那片终年落雪的天空。那片天空下是我的故土。 十月看不见的眼睛在这个时候总会燃起一种短暂鲜明的神采。我知道他在思念一个人。一个他不应该爱却深深爱着的人。 我用手环住他的腰,额头贴上他宽阔的肩膀。 干燥而烈烈的风一直在山上回荡游走,仿佛风是千年不灭的光阴的使者,他的脚步踏过每一条道路,还将一直走向我们所看不见无法预言的未来。火烧山之颠的风,总是带着这样看尽千年的沧桑意味,让人能看清时间在不断的流淌和现在的波澜不惊。 那是踩在惊涛骇浪上的波澜不惊。 也许这样也好,他在这里。只要他在这里。 他不多留,总是在看了不一会儿以后就对我说,“回去吧。可别把我们的九月吹坏了。” “我的身体才没有你说的那么差。”我这样说,他就笑起来,用手在我额头上不重地宠溺地扣一下。 然后我也笑,烈焰鸟的翅膀刮起风暴,天际悠长的风吹开我的长发。 【十月】 九月并不是火焰之族出生的女孩,她是冰族献给我父王的礼物。是冰族王室的长公主殿下。 我还记得初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赤着双脚,一袭白色的裙装似乎还留着白雪的味道。脚上带着金色的铃铛,每走一步就发出悦耳动听的铃声。她对我笑,眼神寂寞。笑的好凄凉。 她叫我十月哥哥。 那时候我才八岁,却也和她背负着相象的宿命。她是为了族人的安危和平来到了异域他乡,我是要继承王位的王子殿下,大臣们却为了各自的利益明争暗斗。我和三月二月从小一起长大,后来却连说一句你好都艰难。 我们都没有朋友,于是彼此安慰。她沿着长长的走廊极步飞奔而来,将一捧难得一见的纯白色花儿伸到我的面前眼睛下面,花儿后面是她灿烂的笑脸。很美很美。 然后我们渐渐长大,我对她说,“以后,我会照顾你。”我把她长长的垂落在耳边的发丝拢到耳后,将她的手放到我左边肋骨的地方。那里我的心脏坚定而有力的跳着。 ——一直一直么? ——是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 喜欢和不喜欢,在一起或不在一起,没有必然的关联。 【九月】 “我”和十月的故事我早就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所以他提起的时候我会不慌不忙地附和,丝毫不露出破绽。我还能笑出声来让他听见。 我看着她那双那样好看却失去了神采的双瞳,在看向遥远的我的故乡的时候,出现水一般流淌的温柔。我忍不住问他,你是不是在想着谁?我的心里在期盼着那个等了十年的真实答案。十月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让我失望。 他的脸上有稍纵即逝的不安和慌乱。他的手摸索着爬上我的脸,轻轻地抚着。 ——没有谁,只是喜欢那片圣洁的白色大地。这里太荒凉,也太沧桑。 我知道他在撒谎,他也知道我是知道的。可是我无力去揭穿那个帘缦后的真相。那并不是一只破茧的蝴蝶。 他在这里,我已经没有资格再去强求什么不属于我的东西。在每次回忆之后,我的心都已经覆盖上寒冷的冰霜。 【十月】 一个人在这世界上逗留的越久,所拥有的回忆就越多。 每当你一个人的时候,那些过去就潮水一般的蔓延上来,撕咬着要把你吞噬。即使你不愿意想起,可你的脑海里总是出现。 西北天空下的寒冰城不同于赤焰城。这边是燃烧得灼热,那边是刺骨的冰凉。我从没想过,因为一个女子,我的心会和那边有着这样纷繁她出现的那个晚上,我正和九月在高高的星辰台上看那些变化闪烁绚烂的繁星。她的手脚都带着镣铐,叮当乱响。她的眼睛是平缓的天空蓝,红色的衣裙被坚硬的石头挂得破烂不堪。脸上被风沙刮出一道一道的裂痕,眼神却是那样的凌厉锐利。K叔说她傍晚的时候闯入了火族的边界,所以被当成了奸细抓了起来。 她似乎感觉到了我们在谈论她,迎着我的目光抬起头来,那是一张另人惊艳的脸,没有九月漂亮,但是却有着另一种质朴和请纯。最吸引人的是她的眼睛里满满的坚强冷漠的倔强。 “有没有可能她只是误闯入我们的国家呢?也许她只是个普通的女孩。没有意图不轨。”我这样问K叔,看见他的眼睛亮起一道精光。 我也看见她嘴角微微上扬,有些轻蔑和嘲弄,她说“你就对自己的判断那么自信?” 我给了她一个微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答案,我说:“你跟着九月到她的宫殿里去吧。”接着转身吩咐把她压来的五月,“放了她吧。把她脚上的铁链打开。” 她不语,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似乎想要把我看穿,我没有回避。她立刻把头低下去,跟着九月离开了。 ——后来九月对我说。从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想与之过一辈子的人不是我。 【九月】 那个时候十月看四月的眼神是怎样的我已经记不清楚。唯一还能明确的事实是他从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 在那之后的很多日子里,我一直追问他那个时候为什么会把四月放走。我一直想确定我心里早已有了答案的事情是对还是错。 问他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会有短暂的沉默。而后强颜欢笑。 我跟他在一起这样久,一眼就能看穿他心中分明的疼痛与战栗。有千百支箭翎射穿他心底最深最隐秘最神圣的地方。却不流血。因为那道伤口已经流光了他全身的血液和水分。 从此他只为这世界上唯一的一个人流泪,只为这世界上唯一的一个人心碎。 十月,哥哥。 他最爱的四月让他失望了,因为他是冰族的少公主殿下,真得就是来自于那一族的奸细。 她来的目的是要带走她的姐姐回到那片洁白晶莹的土地,取得火族的军事机密情报。让冰族脱离千年的压迫与剥削,践踏着火族人的尸体站到颠峰。 【十月】 四月来之后不久是火族五年一度的狂欢节日,那是我从出生以来的第三个狂欢节。 九月带着四月来参加了节日,火族一向是热情而好客得。当他们都知道四月来火族是无心之举的时候都毫不犹豫地接纳了她。 相反的四月并不是开朗的人,自从她来到人群里的那一刻我的目光就无法离开她。 她就那样安静地面无表情地坐在篝火的边上,空气里的水蒸气在她的皮肤上遇冷不断凝结成水珠。成串地滑落,剔透地水晶一般在地上摔成那么彻底的粉身碎骨。 什么也不能引起她的注意,她就那样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澄静的眼眸里倒映着欢畅跳跃的火光。熊熊燃烧的烈火仿佛给她带上了一层假面具,真实得寂寞的她就隐藏在那片不真实的热闹之下。没有温度。 我不记得她到底坐了有多久,总之是很长的一段时间。九月跳了一支舞回来的时候对对她说了什么,她便默默地站起来,到空着的场地里去跳舞。 红袖飘摇,裙摆飞扬。舞蹈的姿势轻灵而行云流水,翩然起飞。纵横腾挪,她的气息居然丝毫也不乱一下。 四月一直背对着我舞蹈,蓦然她一个回眸,眸中连流光也缱绻,便似有星辰陨落其中。美得惊心动魄。 【九月】 那个狂欢节上四月跳的舞蹈是流霰舞。霰这个字有雪的意思,还有另一个意思。 意为泪。眼泪。我情愿那个舞蹈里的霰是第一个意思而不是第二个。 四月擅舞。火族许久以后的史书里有这样一句话。 跳完那支舞,所有的人都纷纷与四月碰盏。这是火族的规矩,在狂欢节上跳舞拔得头酬的人要和每个人喝一碗浓烈的酒。 也许那天喝醉了。 【十月】 九月在狂欢节的时候喝醉了。靠在我的肩膀上睡着了。我却没想到四月那么能喝,我差点都不是对手。 大家都喝得东倒西歪了,我抱着九月回宫殿里。四月无声地在我身边走。另我想起飘落在大地上的雪花。也是寂静无声得。 我们在树的阴影里走,赤焰城即使是晚上也相当的热。 那天晚上是玉白的弦月,月牙尖上带着一点微红色。我之所以还能如此准确地描述出来。是因为我曾清楚得看到当我们走到一处树影萧疏的地方的时候,在四月的眼眸里看到了那弯月牙的倒影。穿破乌云与树叶的阻拦。 四月突然对我绽开了一个微笑,她说,“十月哥哥,如果,以后能一直这样多好?” 那是一个我要带到以后所有梦境里的微笑。在树影里明明灭灭隐隐约约。 她的背后是没有星辰的天空,黑发顺着风在空气里自由滑行,与夜空融为一体。像黑色的丝绒柔顺光滑。 淡淡的。一点一点湮散在化不开的月光里。 【九月】 那个晚上,四月曾指着我头上别着的金色堇花说她也想要一朵那样得。 金色的堇花,是赤焰城的男孩用法力凝聚送给自己要爱一辈子的女孩子的礼物。 十月看了看她飞扬的黑色长发。缓缓地说,“你不适合金色的花。” 我知道那一刻四月的心都碎了。可是她还是只能装作什么都不明白的样子。 ——不就是一朵破花么?我不稀罕。 在那一夜过去晨曦微亮的时候,四月离开了赤焰城。 【十月】 四月走的时候我什么也没说。该做什么做什么。 人心如死灰的时候总是出人意料的平静。因为心都已经死了。 不久之后她回来了,可是迎接她的却是大批大批的披着红色站甲的火族军队。我坐在火焰鸟的背上,看底下如潮水一般涌出的军队。似一支锐利的长矛。 四月那一刻就在我的对面。在霰雪鸟的背上逆着狂风注视我。她的身后是数以百计排列整齐的冰族霰雪鸟军队。 她说,“从一开始你就错了。我的确是奸细。” 我仍然没有回避她的目光。我对她说,“可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我的决定。”满意地看到她的眼睛里一闪即逝的惊慌失措。 ——我从来没有后悔过爱上你这个我不该爱的人。我从来都,相信你。 【九月】 那一场战争十月他们是输定了得。冰族为这已经积累了几千年之久。没有理由不赢。 可是就在胜利的最后关头,十月开启了火修罗的力量。火神自九天之上赐予他神的威严。但是从那以后,他就失去了光明。作为代价,他要奉上他那双冰蓝色的瞳。 就在火焰向我袭来将要夺走我生命的最后一刻,九月姐姐扑到我的身上。为我挡下了所有的攻击。父王说过得,她什么都好,就是太善良。 ——四月,你死了就太对不起十月了。我知道他心里没有我。可是他曾经对我许下过用不负我的誓言,所以才不能和你在一起。 我就要死了,在这最后一刻,我给你我的声音和我的回忆。请你代替我,陪在他的身边。直到你死为止。就当你报答我救了你。 她的语气不容质疑,我没有意义。因为看着十月幸福就是我最大的幸福。就算他把我当作是另外一个人也好。 我欠他得。 ——从此以后。四月是九月。我用九月的声音说话,用她的过去回忆。世界上,再也没有四月这个人。 【十月】 那场战争死了太多的人。 好在,十年里一切都重新开始。什么东西死去又重新生长。 在我生日那天九月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想了很久,说,“给我建一座宫殿吧。叫流霰殿。” 九月笑着说好啊,可是我给你准备了另外一件礼物。 她的双手蒙上我只剩下无边无际黑暗的双眼。手心里温度依旧冰冷。似曾相识。 那是冰族的法术,可以让人看到心里所想的事物。我眼中的黑暗被白亮的光芒赶走。 我看见了。 ——九月赤脚站在火红色的岩石上对我露出苍凉的微笑。她穿过走廊非奔而来将一束百合花放到我的眼睛下面。 我看见了。 ——四月在火光下舞蹈,回眸时那惊鸿一瞥美得惊心动魄。 我看见了。 ——她在明灭萧疏的影里对微笑,比任何时候任何人都更加叫人无法忘记。月亮倒映在她的眼中。 原来,她一直没有离开。我知道她在。一直在。以后也会在。 【九月】 我吩咐了工匠建造霰雪殿,那将会是赤焰城中唯一不住人的白色宫殿。 那座宫殿建好后三年我一直都没有去过。 去年我还是想去那座宫殿看一看。因为我知道那是十月想要送给我的宫殿。不,送给四月的宫殿。 在华丽的宫殿最深处,我看到了一个玻璃匣子。 在匣子里,躺着一朵红色的堇花。 【后记】 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两颗心明明靠在一起却不知道彼此相爱。 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两个人明明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 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们在一起,也知道彼此相爱,却听不到你说我爱你。 ——————————〈END〉————————————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是很久以前看过的三句话。非常喜欢。 ☆、玻璃盏 有人问过九月这样一个问题——用一个形容词来形容玻璃杯,你用哪个?九月记得自己最初的回答是美好。 「一」 九月不知道自己究竟等了多久。等再有一个人,带她去看这世界上最美丽的烟花。在彷若世界尽头的烟花盛开下,那个人不知道会不会笑着对她说,以后我都会保护你。 这是她想起十月的时候总会问自己的一个问题。而想十月的时候她总是坐在窗户前面,逆着朦胧的日光看窗台上花瓶里白色的百合模糊不清的轮廓。视觉短暂地消失,她就在整个世界一片寂寞的盛大的白光里勾勒出那个男子好看的模样。 银色的发丝飞扬,笑起来有点坏但是很迷人很好看。 他比谁都更像王子也比谁都等像骑士。失去他一定是她这一辈子最无法忘记无法挽回的悲伤。 「二」 九月不愿意太多的沉溺在自己过往的世界里,她总是努力地努力地去过得更快乐更好。原因是很老很俗套的童话里写得那种,这样的话十月在天堂就不会因为她而难过了。童话之所以美好就是因为受伤的人总能在童话里找到不真实的慰藉。 “灰姑娘,我们去逛街。”她这样说。然后不管当事人同不同意就把他拽出去。在琉星开发了第六感之后变得有点麻烦了,因为他的力气变大了并且他会拿第六感抵抗她的“压迫”。可是他头上还顶着他几辈子都还不清的一亿巨额债款,永远没有反抗的权利。所以最后他往往就认命了。 九月记得,十月总是很高兴地陪她去逛街。即使他有许多的事情。可是在她在橱窗前痴迷于漂亮的衣服华丽的珠宝好看的首饰的时候,他会在她后面好整以暇地露出微笑。那个时候九月根本就不知道。他的眼睛里只有她一个人。再引用一句很老很古的话,那就是人失去以后才会想起某些东西的好来。九月也是如此,她拼命地如饥似渴地回忆着十月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笑容。 米兰又出了新款,九月拽着琉星飞速地向米兰专卖店奔去。品牌就是好,一款衣服只有一件,穿出去永远不会撞杉。虽然有点昂贵但是这点钱在九月眼里还算不上什么。 店员非常恭敬地迎接了这位常客。在黑月铁骑的时候九月就喜欢不辞辛苦不远万里地来这家店买衣服,通常是十月陪她来的。 没端倪地叹了一口气,九月在店员地推荐下试穿了一款黑色的风衣。她笑吟吟地转过身问一边喘息着的琉星,“喂,灰姑娘好看么?” 琉星没好气地看了九月一眼,“在外面不要叫了……我没意见。” 忽然就有些失望。九月转身自己去照镜子。想到曾经的那些时候,她透过镜子看十月在后面的衣架上挑选衣服。店员在她耳边说小姐你好幸福啊。这极大地满足了九月的虚荣心,心花怒放地说我哥嘛。 她问十月好不好看的时候十月会拿出另一件衣服说这件比较适合你。换上以后她会猛然发现果然比较适合。 “都回不来了呢。”九月没搞明白相同地感叹自己重复了多少遍,“还是有点怪怪得。算了……帮我把这件包起来。”说着把信用卡递给店员。只是很短的时间,店员就把一个纸带子和信用卡交还到九月的手上。 还靠接任务领钱的那些年,付钱的总是十月吧。因为她什么都想买,总是透支这个月的工资。十月总是什么都不说就帮她付钱。比谁都了解她。 「三」 琉星抱着一堆东西很不任劳任怨地抱怨着,九月看了他半天才幽幽说了句,“哎,十月哥哥总是什么都帮我拿得啊。”琉星顿时被噎得什么也说不出来。 “得了,这次就算了。没有下次了。”九月狠狠地拍了拍琉星的肩。琉星霎时向前一个踉跄,手上的东西濒临崩溃散落一地的险情。好不容易他才恢复到原来的姿势,一脸委屈状地说,“最毒妇人心啊。” 九月故意伸过手去勾住琉星的脖子,“灰姑娘,你刚刚有说什么吗?” 回答她的是一阵沉默,最后琉星才开口,“没什么。我只是问我们什么时候去吃饭而已。” “这才对嘛。”九月满意地收手,“去那里吃饭吧。”他们正好路过全城最豪华的摩天旋转餐厅,九月毫不犹豫地把琉星拉进了这家一看就知道够有场面的餐厅。 摩天轮餐厅就是一个巨大的摩天轮,限定开几桌。这家餐厅只有固定的几个菜,而且味道不能说是一流,价格又十分昂贵。但是因为浪漫而每天爆满。九月和琉星正好赶上最后一桌。 他们排在长队后面,几个侍者挨个儿来让赶上的人点菜。在七点摩天轮开动之前会记录完所有的菜单。然后交由五十名师父制作。每个师父一晚上只做这么一桌子菜,却足够他们赚满腰包。 八点的时候九月和琉星准时做上了摩天轮,菜已经端上了桌,侍者恭敬地把九月和琉星请进了小包厢。 “灰姑娘,知道么。这里据说是全城求婚成功率最高的场所呢。”九月对琉星说。 记忆里,那个一直占据着重要位置控制着她神经的人这么告诉她。并且还说,“有时候,我真希望借助这百分之百的成功率好运气。可是我又怕,我最后会使这百分之百的几率被打破。” 什么时候的事情呢?大约是她从那个梦幻一般的萤火虫岛回来时的事情了。她比琉星早到一天,十月请她去吃饭。 为了成为第一个登上摩天轮的人,他那么早就去排队,预定了座位。 一直那么温柔地期望着她会喜欢她会高兴。 那是一个美丽的晚上,这个城市的繁华在他们身边弥散成了另一个世界的光影,天际有流星雨滑落。桌上点着白色的蜡烛,放着两朵带着水的白玫瑰。鸡尾酒的颜色是微微的琥珀色,倒映着那个世界的星光陨落。他的眸子熠熠生辉,有些悲伤有些欣慰的样子。 那天晚上她却很开心,笑着说十月哥哥你笑一个吧。于是他真地笑了,尽管现在想来他隐忍着某种通入骨髓地疼痛。 九月此刻扔掉了手中的刀叉,她不知道今天她是怎么了,不断地,不断地回忆那些过去的事情。 过去的都过去了。她无力地想,头一次觉得自己近乎疯狂地渴望呼吸。 「四」 只喝了一杯鸡尾酒的九月醉了,她在摩天轮上睡着了。 也许吧,九月觉得自己是在逃避一些事情,逃避这个世界。 她做了一个银白色的梦。 梦里,是在僵尸攻打纽约的前一个夜晚。她半夜起来找水喝,看到他站在被木条钉牢的窗子前面。一束一束的月光散落在他的周围却不留在他身上。银色的月光像要流淌起来,一圈一圈地溅起涟漪。 他站在窗子的前面,感觉到她来了,转过头来说,“九月,怎么了?” 她说,“十月哥哥我渴了。”很乖巧地叫他十月哥哥,他却离开,向走廊地深处黑暗的角落走去。 她有些困惑,刚睡醒脑子不太清楚,还犯着小迷糊。片刻,十月却端着一杯水回来了。 大概是因为他走得急了,水还剧烈地波动着,月华被说搅碎。衬得十月的眸子有些不真实的神色。九月没注意那么多。她是真的渴了,一仰头喝掉了一杯水。 她听见他说,“你会好好的。要答应我。”十月并没有等待她说些什么,端着那个杯子向他自己的房间里走去。 背后是一地清澈的月光。 九月在她的梦里反复地重复着对不起,然后陡然惊醒。 她在家里,也许的琉星把她背回来的。衣服没换,只是拖了鞋袜,帮她盖好了被子。 她抬头看了看外面,很黑的晚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铅灰色的云层压积在上方,譬如有些过不去的回忆压在心上。 「五」 四月打电话来说,“九月姐,我们商量好了在黑月岛那块地方聚会,你来么?” 似乎是说了太多的话,冰山四月在这之后没了声音。九月猜她是在给她时间让她考虑,她不假思索,“去,当然去。我不去还得了。” 大家都如约去了,虽然飞机票价格不菲。但是他们都还是去了,只是少了沧月玄月和十月。 对少了三个人的事情大家都缄口不提。虽然四月坐在轮椅上,六月失去了声音,七月那样好看的脸上多了一道蜿蜒的诡异伤疤。可是大家都还是疯玩了一天。 十二点的时候,他们准时在被黄沙掩埋的黑月岛上放烟花。 那是一场盛大而美丽的烟花,却不足以和九月记忆中的最好看想媲美。 十月亲手帮他们放的烟花,二月笑着说,“十月哥为这种事情动用第七感好么?” 他不温不火彬彬有礼地答,“那你以后可以不要吃九月的烤串。” 那样美的烟花,九月这一辈子都不会忘掉。不会忘记放烟花给她看的那个人。 红,绿,蓝。 紫,橙,白。 绽放于高空的流光,将整个天空照亮,将他们的脸和双眼照的发出星辰一样的光芒。 金色的光华是游鱼的尾巴,不声不响跃进黑暗里。 在这样华美的如同全世界剧终的烟花盛放下,他对她说,“以后我会保护你。”九月一直看着十月,以为他脸上的红晕不过是烟花照耀下她眼睛的错觉。 「六」 与她的兄弟姐妹聚会回宾馆的路上,九月看到了一家名为等待的酒吧,于是支开她的兄弟姐妹,想独自进去坐坐。 酒吧里光线很昏暗,酒保是年轻的黑发女孩子,她看到九月的第一眼就说,“你是九月吧?” “你怎么认识我?”她平静地说。 酒保神秘地笑笑,“我是堕天使,我叫莉莉丝。” 九月惊讶地抬起头,随即却又平静下来,玄月已经走了,没有什么会去想要威胁她的生命或者其他。 “在杀死十月的时候,我曾在他的心中看到过你。”她对九月说,给了九月一杯酒,“这杯酒叫光年距离。我们之间隔着生与死的距离。十月还好么?” 九月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贪狼先生最后的极限治愈术失败了,他没回来。”说这话她很平静,平静到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是我的错。”她轻轻地说,“可是,我有必要告诉你,他死的时候他看到的是你的样子,在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他识破了那是幻境,却没有打破。他抱着我假扮的穿婚纱的你的我,说。若能此刻永恒,他愿用生命交换。” 听到这句话,九月并不惊讶,她轻轻地说,“我知道的,我爱他。我知道他也爱我。”她接着说,“我知道,这一辈子,我再也找不到一个像她这样爱我的人了。” 莉莉丝看了她很久,“这样的女孩子,才配得上他。问你一个问题,玻璃杯的形容词,你用哪一个?” 九月想了很久,吐出两个字,一个词,“注定。”她顿了一下,“注定是一个玻璃杯。只是一个玻璃杯。” 莉莉丝叹了一口气,“那是你对爱情的形容。” 「七」 九月想过,有一个人,一生属于你的时光很短很短。你却要用那么长的一生去忘记。 ——〈END〉——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是有些过分追求华丽的文章呢。 ☆、雪地回音 「一」 世界有那么一刹那安静地可以听见雪的回音。 「二」 “还没有来么?莫非女人都有迟到的习惯么?真是麻烦。”一护再一次看了看手上的表,烦躁不安地在十字街头来回地踱着步子。 铅灰色的云层积压在空座町的上方,北风挟着干冷飞跑过每一个行人的大衣,仿佛就要下起雪来。 “不许背着别人说坏话。尤其是在别人过生日的时候。”一护突然感到腰上一阵疼痛。他猛然回头,看见比他矮了不知道多少的死神站在灰色的背景前,作势还要向他脸上来一记回旋踢。 “我没有说你坏话了绝对没有。”他辩解着,“而且迟到的人是你诶,为什么居然还打我?你莫非是不知道冷是什么?” 只穿着牛仔裤衬衫皮夹克的露琪亚看着一护拉成无可奈何表情的脸,不禁莞尔,“今天是我生日,何况你又是男生,再者不是有一个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么?你等我一下也是应该的。然后,我是死神,又是冰雪系,这个温度对我来说还是一般得。” 这回是“败给你了”的表情。 “那么我们去哪?约我出来的是你。” “啊啊,我知道。你跟着我走就好了。”说着一护就转过身。 露琪亚上前几步到一护的身边——她始终还是习惯和他并肩,像和蓝染对战的那些时候一样——专心地学着他的步伐亦步亦趋地走。 ——这个阻隔力量的东西只能支持到明天凌晨左右。 她的脑海里忽然出现了浦原的声音,挥之不去。一遍一遍地盘亘,一次比一次更响。 ——如果在失效之后你在他身边待得过久,结果会不堪设想。 “你刚刚到底去了哪里?” 露琪亚愣了一下,随即才从自己的意识里恢复过来,“没什么,只是去了一下浦原那里。 「三」 因为还在元月的假期,街上的人并不多,多数在自己家里或者在南方较为温暖的地方度假。开了门的无非是些乏味的伤场还有电影院。 露琪亚猜不到一护到底要带她要去哪里,她只是有些机械地跟着一护走。由于身高的问题,她从最开始和他并驾齐驱到后面落在了他身后的阴影里。 前面的人突然停了下来,露琪亚像颗炮弹似的撞在了前面男生的身上,她连忙后退,“笨蛋,停下来要做什么?” “到这里,你要闭上眼睛。”一护突然一本正经地说。 “诶?一护,没想到你还幼稚到玩这种小孩子的把戏。比你大了好几倍的我可不想陪你。”露琪亚没有停下来,仍旧往前走,却被一护挡住了。他仍旧是一本正经地说,“不把眼睛闭上,就没有惊喜的意思了。” “哈哈哈哈,”一护黑线地看着面前只要小女生外表实际上一百多岁的老太婆捧腹大笑,“我说你……哈哈哈哈,到底多大了……还玩惊喜这一套。就算是要追我也过时了吧诶?” 话脱口而出之后几秒露琪亚才反应过来自己到底说了什么,低下头,“好吧好吧我就陪你玩一下,不过如果不合我的意的话,保证给你好看。” 她闭上眼睛,一护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抓住了她的手,却被掌心的温度吓了一条。但他没有放开,只是握地更紧了一些。脸上有些发烧,他不敢回头看露琪亚的表情。 出人意料没有以“死神的感觉”为理由甩开他的手。 两个人一起向前走,只过了一分钟,一护的声音就响了起来,“好了,睁开吧。” ——睁开眼睛么? 露琪亚的眼前是一家被喜庆的红色挂失和油漆装饰的恰比兔子专卖店,即使是露琪亚这样的恰比狂热爱好者也没有来过这样一家精致偏僻恰比种类特别多的小店。 她的眼睛立刻闪烁起波浪一般的光泽——其实有点像看见了绵羊的恶狼,起码一护是这样觉得的——别过头说,“一护,莫非你要把这家店送给我么?” “哈?”一护摸摸头,“我哪有那么多钱?不过,只要不是太贵的帮你买一只还是可以的……” 露琪亚刚想说点什么,灵魂的深处忽然涌上了一股寒冷。她知道是灵魂被削弱的症状,最近总是发作的很频繁。她立刻觉得冷,抱紧了自己的手臂,身子微微地颤抖了起来。 “我就说会冷得。死神也会冷啊。”一护立刻注意到了露琪亚的症状,从自己的脖子上取下母亲织得又厚又长的羊毛围巾给露琪亚裹在脖子上,几乎遮住了露琪亚的嘴巴。 虽然知道是每用的,但是露琪亚似乎真得没那么冷了。 她把脸稍微地埋进了沾着他温暖的如太阳气息般的气息里,脸上腾起了一点点薄如轻纱的红色。她的声音很小,“一护。谢谢你。” “啊,不用不用。”一护潇洒地挥手,“露琪亚,在……” 这个时候,气氛异常地温暖,暧昧都要达到颠峰。只需要男主角深情款款地说出“在一起吧。”这句话就真得功德圆满合家欢乐了,可惜背负倾听这句话的女主角的人是对恰比兔子疯狂喜爱的露女王大人,在七个字说出四个的情况下,她已经乐不可支地冲到了恰比兔子专卖店的橱窗前。 “一起吧。”一护头冲着天说出了这句话,可是他等了很久,都没有任何地响动。他终于有些按捺不住回过头向前面看过去,那里空空荡荡。他立刻反应过来转向了恰比的专卖店,果然在那个橱窗前面看见了左右移动兴高采烈地露琪亚。 「四」 告白这种事情,需要得是一鼓作气,再而就衰了。一护喃喃了一句“败给她了”便向那边的露琪亚走起“你要听别人把话说完啊,这是礼貌!” “我看见恰比兔子就没有耐心了,那么,看在这确实是个惊喜的份上,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一护扶额,终于决定再说一次,“在一起吧。” 这次又没有回音,不过可以确定她是听到了没错。 书上总是说“一分钟比一个世纪还长”这句话来形容等待,也许再泛滥的小说也不一定完全是假的,起码现在一护的感觉是这样的。 他终于听见了声音,“如果你买那对情侣兔子给我的话,我就考虑。” “什么啊一对傻兔子而已我马上买给你!”一护顺着露琪亚的手指看过去,目光所及是一只几乎和露琪亚一样高的穿着燕尾服的恰比,而那只恰比还抱着一只穿雪白公主纱裙的紫眼睛恰比。一护立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咽了咽口水看向标价。 “最新上士父女恰比哦,特惠价只要九千九百九十九元。” 一秒,两秒……一护终于吼出声,“人家明名是父女了。” “我说是情侣就是情侣!”露女王跳起来就是一记完美无缺的七百二十度回旋踢。 一护连忙举手告饶,“父女就父女了我又没说不是……但是为什么一对傻兔子要这么贵?” “那么,你是不给我买了咯?”露琪亚稍微提高了声调。转身就走。 “等等等等了,”一护连忙追过去,“我又没说不给你买了你不要跑还有你要好好考虑啊……” 轻盈地少女如蝴蝶落在前面的街道上,“那你来追我啊。” 两个人的声音逐渐向另一个方向远去,一护无奈,他不知道策划了那么久而且还请了朋友们策划的告白会变成这样。露琪亚毕竟跟普通女生不一样。 「五」 “那么,我们接下来去干什么啊?”露琪亚吃得非常饱,手搁在后脑勺的围巾处大大咧咧地问一护。 被问的人仔细地想了想,“这个么,我忘记了。我看看我看看。”见露女王的拳头又捏得发出了爆响,一护连忙制止。他从自己的大衣里掏出了一本封面粉红色的杂志。 天已经黑了,毕竟也是八点。但是这是市中心,无数家商场酒店娱乐场所的招牌和装饰用霓虹灯都亮了起来。因为是元月,都是统一地大红色主调。这另借着光看书的一护有些吃力,努力地看了很久。 露琪亚好奇地凑上前去。市中心果然不一样,人很多。熙熙攘攘的人流把她挤得向前倒去。为了保持平衡她下意识地伸出手抓住了一护的衣襟下摆。 然后就那样维持着。一护把书移开,在红色的灯光下注视着维持着那个姿势的露琪亚。 呼吸吹到了他的脸上,他脸立即红了。连忙又把书拉回来遮住了自己的眼睛脸,心扑通地跳了一阵,生怕又听见她笑起来的声音。 但是没有。露琪亚只是放开了手,仍然凑近他,努力去看书上的字。 她虽然背着光,但是常期在黑夜中行动已经使她的眼睛适应昏暗,“约……会……秘……籍。”她慢慢地念出来,然后又一次狂笑不止。 “一护……哈哈哈哈,原来你真得……哈哈好幼稚……哈哈……居然还看我这样的……哈哈……骗少女们的书。哈哈哈哈。” “什么……”一护皱着眉,“人家哪里有约……女孩子出来过生日的经验。”何况你又是孤独的死神。这句话到了舌尖又滚回了心里,“书上说接下来去看通宵电影。我昨天看着本的时候还买好了票。” “通……通宵……电影?”这次不是笑得,而是异常吃惊。 「六」 电影快到结尾,其实飞机失事已经死亡,因为对恋人的眷恋而回来陪伴他共享加洲阳光的少女笑起来,风把她的亚麻色长发吹的疏朗。她的身形渐渐地消失。 露琪亚有点想哭,她取笑了一下活了百余年的自己,看了看手上的表。 凌晨四点。 灵魂深处那股无法驱散的寒早就不安地躁动起来,她知道那是因为那工具已经失效了。她刚想对身边的一护说她想她该走了,却发现一护不见了。 作为空空如也,露琪亚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得。心狂跳起来,她蹭地一下站起身,跑出电影场的外面。 有一个抱着那对父女恰比的笑得甜美的服务员走上来,“小姐,刚刚有位先生叫我把这个给你?请问这个是你得么?” “什么样的先生?”她有些诧异地瞪大了她那对美丽的紫色眸子。 “头发是橘色得先生。他说他在外面等你。”小姐非常耐心地回答,依旧是笑得甜美,却多了一些暧昧。 她抱过几乎和她一样高得兔子冲出门去,看见了靠在电影院门口路灯下面的一护。他的头发本来就是异常温暖的明亮颜色,当初如一缕阳光射入了她的生命。如今,那盏昏黄的路灯更给他打上了一圈柔和的色泽。他没有回过头,却知道她得来到。他说,“哟,露琪亚。” 露琪亚停下了脚步,看着他转过身来,目光柔软地看向她的心里,“生日快乐,虽然过了。然后,在一起吧。” 寒气忽然涌了上来,冲满了四肢百骸。灵魂被吞噬着,她知道她没有时间了。永远都没有了。但是她还是倔强地笑了,和《归途》里长发的女主角一样,“我说过得。” ——只要你买那对兔子给我,我就考虑。 有白色的雪花落在她的肩膀上,这是这一年的第一场雪。昨天1月14日,是她的生日,也是日记情人节。他们应该交换日记,看一起走过来的点滴,想必那是一路花的盛开。 可是已经是15日了,他们都已经错过了14日那一天。 一旦错过,就是永远错过了。 ——露琪亚小姐,你知道,他获得了崩玉的力量,只要你在他身边。他的力量会一点一点侵蚀掉你的灵魂。我知道你已经发现了你最近常常感觉到寒冷。那正是灵魂被削弱的症状。 ——我知道你一定有办法。 ——目前只有两条路,他死,或者你们永远不再见面。今天你再和他在一起,你会受不了的。 ——再给我一天吧。因为我爱他,哪怕一天,想要留下美好的回忆。 「七」 “回家吧。”一护笑着说。伸出手,揽住露琪亚的肩膀。 “恩,我要回家了。一护。” 一护没有在意她说得是要回哪个家,依旧笑得很灿烂——他太高兴了,他怎么能不高兴,“啊啊,一会儿你要藏在我身后,死老头一定会冲上来抱你然后一把鼻涕一把泪地乱说话。” 露欹亚没有跟他一起走,只是停在他的身后,“一护。你听见雪的声音了么?” “露琪亚你一下这么文艺我还真不习惯。”但他还是耐心地听了一会儿,“还有回音呢。” “真得听见了么?” 他终于注意到她的不对劲,但还是回答道,“是啊,不是说了还有回音么。” “恩,我要回尸魂界去了。和兄长大人无关。一护,你得到了崩玉的力量,在你身边我的灵魂会被你削弱,所以我要回到那边去,等浦原研究出解决的办法。”她咬着嘴唇,她不习惯说谎。 “会等很久么?” 这次她依旧是狂笑不止,“一护啊,你已经是死神了。不要说出只有悲情男女主角才会说得话!哈哈哈哈哈哈……对于死神,一百年也不算什么啊。” ——恩,一百年也不算什么。我等你。 露琪亚垫起脚尖——纵然知道等待她的是万劫不复,但是她还是来了,在他的身边。——解下围巾,重新缠绕在一护的脖子上,“恩,这是个约定,再见了。” “是再见吧。” 少女的笑容是微微得,却很美。她转过身,如一只蝴蝶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一百年也不算什么,我等你。 一护听见了雪的回音。 「八」 最喜欢的那个人消失在茫茫之中,不知归期。那一刹,一护的世界安静地听得见雪地回音。 因为我的世界了最爱的只有你,当你离开,那个世界空落落的只剩下回音。 ————END———— 作者有话要说:  一露哦~ 这篇对话比较多,还是很有欠缺的。 ☆、一生 「一」 如果可以,我希望我这一生的颜色都是青空的颜色。 「二」 我梦见那个少女骑马从城中奔来,初夏微微的风吹开她白色的华丽衣裙翩跹起舞。马儿载着她飞奔的极快,但是马儿在到达河畔青翠的草坪时猛然停下了。几步颠簸,在一棵大树的边上停下了脚步。 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景色,树开着即开即落的白花。一只蝴蝶逆着花雨扇动着薄薄的白色翅膀旋转着向上。少女仰起头来目光追随着那只蝴蝶一直向上游戈,直到看见了蔚蓝的天空。 只有一朵云,少女就看着那朵云,似乎感觉不到脖子一直仰向后造成的僵硬酸疼和头晕目眩,她只是一直一直地注视着那朵白云,忽而流露出悲伤寂寞的神色。 她猛然从腰间拔出一把宝剑,正是我小说里写得那些宝剑一样是一整块紫色水晶雕琢而成,有着月光一样的银紫色。她猛然举起那把宝剑对准天空,刹那之间居然有点巾帼英雄的味道。 太阳使剑尖泛起锐利的光芒的时候我猛然惊醒。 正是八点钟,闹钟恰恰好地想起来。我按过去,“我都醒了你响什么,下次有点眼力。” 是暑假的关系父母都已经去上班了我却可以睡个懒觉,如果是昨天或前天我就会继续睡个回笼觉直到中午起来吃午饭。但是今天约了最好的朋友顾晴去做假期必须的社会实践——什么鬼东西,难道做几个社会实践我们就接触社会了?还美其名曰体验社会的不易与辛苦。连出去逛好增长个见识都不让还搞这虚得假得。做一辈子我说不定倒可以接触接触社会了。 到时候我就成一八十一百岁的老太太,忸怩羞涩地像个小姑娘似的在办公室说,“以后还请前辈们多指教了。”想想就恐怖。 顾晴和我联系得是去一绿化带上植树。看顾晴那瘦弱的胳膊腿儿我就不忍心让她来干挖洞这累活,于是我大义凛然带行双手套拿了个铁楸,豪气冲天地拍了拍胸脯说,“保给您干好了,我做事你还不放心啊。” 说大话的后果就是我出师不利,刚挖几下就挖到块巨大的坚固的石头。我回头看顾晴,她笑着说,“靠您的呢,我就知道。我来了。” 我们嘿咻嘿咻吃里地挖石头的时候我跟顾晴说,“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个少女却有着忧伤的眼神。这会不会就是所谓的前世的记忆?” “得了吧,”她擦擦额头上的淋漓大汗,“还前世呢你搞定今生就不错了。你不管你那位了。” “那我也得管得了啊。你瞧我这姿色。”我用肩膀顶顶她。她突然惨叫一声。 “我这可是白得白得。我这衣服就被你毁了!”她面容凄惨,一副我欠她的又增一条的表情。 根据我跟她在一起十五年零十一个月的经验,这个时候就应该假装看不见否则她绝不会放开这个经验讹你一顿饭。我连忙哼着小曲低下头去迈力地把大石头向上抬。顾晴撇嘴,“难得我讹你一次,你居然不给我面子。杜可可,你好意思。” 我听不到我听不到我听不到。 她无奈只能作罢弯下腰来和我一起用力抬石板。 石板下面是一个精致的盒子,仿佛是用玉石磨制而成,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岁月仍然没有改变光泽与颜色。 在看到那个盒子的一瞬间,我眼前仿佛不再是绿化带上一棵棵站成一列的蔫不啦叽的小树苗,而是一弯淌着波光的河流,河畔边是及膝的青草。在河的对岸,是我梦里那棵开着白花的树。 我猛地摇摇头,可是眼前的景物并没有变化。我大惊失色,这也太恶俗了吧。 我穿越了。 「三」 这里静谧地仿佛一个悠长的午后某个人的梦。我顺着河的水流一直向前走去,我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来得时候大约是清晨,我走到河流所流经的一个小山坡时已经是正午了。 是背阴的小山坡,可是我走到它的面前时,一阵锐利的光芒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用手做成屏障遮住那束不明的光线接着抬起头。 我看见一把剑。和我梦里看见得一模一样。那把剑寂寞地插在山坡的顶上,折射着日光。 我爬上山坡向那把剑走过去。我走得很慢,只是想向那把剑走过去,不是为了观赏那把剑或者怎么样。仿佛一切都是注定好的我这一天就要走到剑的边上去,然后把我的手放在那把剑的剑柄上。 在我走到那把剑的边上的时候,几支飞箭突然出现从我的身边飞过去。我吓了一跳,从刚刚神志模糊的状态回过神来。 “这是什么鬼事情啊总不会他们在打仗吧?”我恶狠狠地啐了一口。 突然前面传来了一个声音,“他们要偷镇守国家的宝剑了。快上去快上去。” 循着声音看向脚下,我看见整装待发地两只队伍,刚刚发出声音的人就站在山坡的下面也是队伍的最后。他骑着匹枣红大马穿着一身金色锁子甲。二十多岁的样子,正是英姿飒爽的时候。 我看见他看见我。 他明显愣了一下,然后大吼道——这次一定是对我了,“姑娘你快下来,小心被伤到。” 我不明就理,他突然纵马朝山坡上狂奔上来。从我的身后射出一支箭直取他的心脏,他一低头将胸脯帖在马背上避开那支飞箭。随手从腰间拔出配剑向马下扫去,他剑所到之地从草丛中迸射出来如泉一样的鲜血,从我的身后又连续射出了飞箭,是个人都知道目标是他了。 转过身去,我看见了十几个张弓拉箭的人。这下我更明白了,他们是在拿我当掩护也就是拿我当人质了。 可是为什么我居然这么冷静呢? 他从下面猛冲上来,后面一人见抵挡不住就冲上来拿匕首顶住我的脖子,我直接说,“再上来就把我杀了对吧?”我的声音不可以说不大,下面的他听了立刻怔住了。我后面那个没什么才能只能绑架我的人居然还接上了句“对,对。”随后他才反应过来,“对个屁对。臭娘们。” “姑娘你别动,我立刻来救你。” “你把剑丢下,然后上来拔出你们国家的镇国之宝交给我。若说这世上还有什么人能拔出这把天女之剑的话,也只有纵云国的大将军你了。”我后面那个强盗恬不知耻地说出了他的条件,一边说还一边拖着我向那把剑靠得更近了一点。——我一伸手就可以拿到剑柄的距离。 想我杜可可二八年华何时被这样一个人欺侮过?更不要说还是个胆小的不得了威胁别人的时候居然还颤抖着的人。 其他埋伏的人均已经拔出了腰间的剑,如果我认识这个大将军的话我一定得说“别管我”或者“你快跑”这类的话。真可惜我不认识他,所以我只能对着后面那个笨蛋说,“我要受不了,你能不能快点放手?搂搂抱抱的你是挺舒服可我难受。” “闭上你的嘴。”他的匕首用力地顶了顶我的脖子,结果他居然被吓到了,“为什么没流血?” “得了吧你你根本不敢杀我,你杀了我那个人会立刻上来把你打残废。我觉得你被他杀了的可能性更大。所以你最好小心点大不了我把脖子亲自送到你的匕首上让你结果我咯。”我不紧不慢地挑衅他,反正我也不知道怎么回去,说不定死就是我回去的唯一办法。死前还可以整整这个强盗何乐而不为呢? 「四」 这里上演这一出好戏下面也挺热闹地开打了。可以看出是这位将军这边占绝对上风,只听后面那个胆小鬼又开口了,“谁不知道得天女之剑者独霸天下?我只要得到这把剑还怕你们这军队么?” “你还真是没用啊。这么厉害你怎么还不□□?我试试看?”我继续激怒着后面地胆小鬼,真得伸出手去拔那把听上去很拉风很不错地宝剑。 突然一阵银紫色的光芒从那把剑上发出来,就在我按上剑柄的一瞬间。那个用匕首顶着我脖子的人发出了一声野兽似的地惨叫,倒了下去。我自己也无法睁开眼睛,只是死篡着那把剑不放手。 我□□了。 这是多么戏剧化的一幕我不知道,只知道所有在场的人眼睛都直了。那个胆小鬼哆嗦着问了一句,“天女的剑难道必须女人才拔得出来么?可是又不是没有女人来拔过。” “你反应很慢……”我冒出了这么一句。 他立刻醒悟过来,一挥手,“上啊上啊,这女人不会武功快把剑抢下来。” 我翻了个白眼,那位将军大人也从痴呆的状态恢复了过来,直接纵马向我这边奔跑而来,可是他距离我实在有点远。那群人已经围住了我并向我扑了过来。我无奈地摇头——看来那位外表很帅的大将军反应也有点慢。我都要死了他才冲上来,万一以后要救公主什么的那就没办法留下英雄救美的佳话只可能留下一生的遗憾了。 可是我手上的剑突然扯着我的手自己动了起来——我指天发誓动得真是那把剑动了才带着我的手和我的身体一起动起来得。只是几招,那群人就匍匐在地大气也不敢喘一下。 “天女大人。”那位将军同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跪在了我的面前。 “我说这会儿你怎么反应又快了呢?”我好不客气地蹲了下去直勾勾地盯着他。——美男子啊美男子哈哈哈哈哈哈。“刚刚我差点就要死了你知不知道?” “天女大人怎么会死?刚才是小人的错。天女大人如此尊贵,怎么能让天女大人被一群小兵捉到?”他依旧跪着。我站起来又翻了个白眼。 我把那把剑举到面前,剑身映出我的容貌。我说,“为什么是我?” 忽然心低响起了一个倍加慵懒似乎刚刚睡醒的声音,“这还用说么?当然是因为我睡觉刚刚起来的时候你拔的我啊?” 这么白痴的剑居然是传说中的天女剑被这个世界的人们当作宝物供奉起来,我该以什么的表情面对这件事? 「五」 我坐在青色的琉璃瓦上看夕阳,漫天的夕阳让我突然有点想回家。 说起来穿越这么狗血的事情发生在我这样一个动不动就给别人白眼看的女人身上是不是有点浪费资源?我说其实怎么着这换一个如花似玉娇滴滴的美女来就是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了。那美女这时候最好还流两滴眼泪然后那位名叫流岚的将军再来安慰一下就小言到完美了。 “天女大人,请您去用膳吧?” 说起来我下午已经随他回城并见过了他所效忠的帝王,他们的国都居然就建在现在别在我腰间的这把宝剑的旁边。我以不想住在宫里免得惹别人来刺杀我为由住在了这位将军家里。 “都说了我不是什么天女大人,我只是个来自未来的普通人。”我不快地对这个没眼色的流岚说。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脸红了——这个时候还是蛮可爱的。 有点像我喜欢的那个人。 “对不起,杜可可大人,请您去吧。明天还要进宫让公主大人一睹您的尊容呢。所以要请您早点休息。” 我一把扶住我的额头,“老大,我求你不要再这样说话了我会受不了得。叫我可可就可以了。再说了公主想见我就直说不要拐弯抹角地说让她见我。”我对他还真是无奈,不过说起来只要是冷兵器战争年代大家对神灵总是特别的尊重与依赖。 保佑和平地到来。 我提起刚换得另我行动十分不便的裙子下楼去。夕阳在我身后没入大地深海。 「六」 公主住在皇宫深处的翩翩宫里。按理是我和流岚先到殿中的。古代的规矩都是一般无二的公主不可以抛头露面。 我们跪坐在会客殿的殿下,公主则端坐在殿上的珠帘里。我模糊地看清她的面容,居然和我梦见得完全一致。连那种寂寞都是一样得。 “听说天女大人是从未来到这里来得。”公主轻轻地说,好在这深宫之中分外安静,否则我恐怕听不清她说些什么。 “也许并不是你们这个世界的未来。”我回答道,“我见过你。” 流岚低着头一言不发,我用余光偷看他发现他满面都是绯红颜色,额头上居然还渗着汗珠。——连猜都不用猜我就知道他仰慕这位娴静美丽的公主了。 “可本宫是今日第一次见到你。” “我在梦里见过你。” “天女大人,您可是女性怎么能说出这样……这样带有调戏紫葵公主意味的话语?”流岚猛地抬起头,公主的目光隔着帘子向他扫过去,他的目光一与公主的目光接触他的脸立刻就涨得通红还有点油光发亮。他再次把头埋了下去,还微微地喘气。 “这没什么不可以。”我不再保持跪坐得可以累死人的姿势改成盘膝而坐,“我们那里这叫开玩笑。谁都可以这样说,初次见面就喜欢上女人的男人常常用这种方式搭讪。况且我是真得梦见了公主,第二天我就来到了这里。” 他听到喜欢一词以后头耷拉地更低了。可是将军与公主的爱情,往往没有什么好结果。 将军总有一天会战死沙场,公主的归宿就是和某大国或哪里的王子联姻。 公主听了我的话以后眼帘有些低垂,她身上的落寞与凄凉突然无休止地在殿里冰凉的空气中游走,“那么,你们那里嫁人这种事情又是怎么样的呢?还有你们那里的将军又是怎么样的呢?你们那里的公主呢?” 紫葵旁边站着的一名持扇的宫女立刻出声制止,“公主大人,您怎么能问……” “就这一次,天女大人如果这次回去了以后可能就再也无法到来了。” “我叫你小葵可以的吧。我们那里没有将军和公主了,是个总得来说和平的世界。而且嫁人嘛,只要两个人互相喜欢就好了。在我们那叫自由恋爱。” “自由么……”紫葵长叹一声,“将军,父上说我将要嫁给北方不断强大的飞燕过换取和平了。而且飞燕国的皇子已经向我提亲了。” “那很好啊……”流岚说,“那里风景非常的美丽……而且大国的公主的婚姻是要门当户对才可以的。” “你真得是这么想的么?那么我的幸福呢?”紫葵立起身,衣袂飞了起来。宫人连忙直起腰迈着小碎步和她一同退了下去。 “宣公主退殿。” 「七」 从翩翩宫出来以后流岚心情就一直不好似的。他骑马载着我到城外的箭塔上去守卫。 说是守卫,他其实是在高高的箭塔上看云。这个世界的天空是美丽的青蓝色,很纯净的样子。 “看啊,青空之将军又在看云了。” “他是在守望着天上的天女吧!他将来一定是要到天上去做神仙的守卫的。” 我在他旁边的地方看远方,这座城市的外面是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草坪。风卷过去的时候吹出一大片一大片白色的花瓣。我仿佛能够听见这个世界的呼吸与心跳。 “喂,其实你爱公主的对吧?”我问他。 他一个人在那边沉默了好久,突然说,“一国的公主,婚姻是肩负着重要的使命的。何况我与她怎么能算是门当户对呢?所以,我不爱公主。” “你这算什么逻辑啊?”我伸手把他的头盔拨弄下来,“什么叫所以你不爱?你明明就爱的好不好。” “天女大人,请您不要开玩笑。” “都说了我叫可可的好不好?我对你无语了。你见她的时候那么紧张还脸红,居然还说不爱她。你这是撒谎啊,撒谎可是不好的。”我笑了,拿头盔抛来抛去。 喜欢一个人都不能自由呢。想要自由。 他脸憋得通红通红,半晌一句话也说不出。最后宛如一个赌气的孩子,“我才没有。” “哎呀哎呀,公主出城了。”我指着下面说。 他立刻从我手上夺过头盔仔细地戴好,然后直挺挺地站好了。我再也忍不住,“扑哧”一声狠狠地笑了出来,“喂你还说你不喜欢么?你看看你啊。骗你的了,公主怎么可能出城来?” “天女大人,这是我们的秘密,请你一定不要说出去。”他朝我鞠了一躬。 “好啊,不过你以后要叫我可可。”我笑着说,“哎呀公主真得出城来了。她来看你了。” “可可大人不要在骗人了。”他恼怒地转过身去看云。结果不出我所料,他彻底地石化在了栏杆上。因为一身白衣的公主正站在箭塔的下方,冲他微笑。 “将军,我不嫁了。” 「八」 公主不嫁的后果就是北方国度的大举入侵,这种事情多见不怪了。而飞燕国国力实在强大,纵云国在长期安逸的生活中已经不再有所向披靡的军队了。不出几个月,飞燕国已攻到城下。 那天晚上,我和公主一起留在了宫中。——我是为了保护公主。同样在这的还有不少城中妇女,都挤在前殿。只有我和公主以及几名宫人是在后殿。 “天女大人,你说这次会怎么样呢?我们这里,毕竟不能和你们那边一样的吧?可是您以后能回去的,您一定能回去的,因为不幸福不适合你。”没有掌灯,她坐在床铺上看窗子外面被火光映亮的天空。不时有战斗的声音传入我们的耳中。她的样子越发寂寞,我想我是看不到她哭的,但我也看不到她笑了。 “你要去么?” “天女大人?您在说什么?”她显然受到了惊吓。 “因为不幸福也不适合你。你爱流岚对吧?我和你一起去。”我站起身,将那把剑举了起来。 ——“你会帮我吧。” ——“就这一次哈。我对那个爱情画面可没有兴趣。”她打着哈欠。 ——“你以为我有兴趣啊?可是我这非帮不可。因为我讨厌别人不幸福。希望别人成天就知道笑。” 我拉着公主,直接从窗子上跳到了外面。几名宫人吓得可不轻,探出窗子来大声叫嚷,“公主,公主。不可以的。公主快回来。天女大人也快回来啊。” “我是天女,怎么可能让公主受到伤害呢?”我对着身后的人们挥手,带着紫葵冲下交战的地方。那里是杀戮与无情的地狱,可是她最心爱的人的所在,就是天堂。 我在想一个人。我想念一个人。 ——跑吧,我们快点跑。只要和他牵手,就是天荒地老。 ——跑吧,不幸福不适合你。 「九」 我最终没有带公主到战场的最中心去。而是把她留在了塔楼上等我们回来,自己一个人冲向了战场的最中心。那里每一秒都有人死去。 我举起那把其实很白痴但这个时候却比一切都有用的剑,“天女在此,你们还不速速停止战斗?” 他们对于神灵的畏惧与尊重在此时高于了一切,战争最后以停止告终。飞燕国退回了他们的土地,并且签定了一百年都不来侵犯的条约。 我们回去的时候,正是日出。流岚依旧用他的马载我,我依旧调戏他,“回去了以后,你就成了大功臣,你就可以和公主在一起了吧。就算不可以,我帮你和帝君说。” 我们看到了站在箭塔上的公主殿下,她面对着日出冲我们挥手。已经找到她的宫人拉着她的袖子拼命不让那袖子掉下来露出紫葵漂亮的手臂。 突然一只飞箭从前面射来,毫无征兆的,也没有射箭的人,只是突兀地飞了过来。 那支箭穿过了我的身体,可是我却没有受伤。从一开始那个强盗劫持我开始,我就知道这个世界的武器伤害不了我,因为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我身后的是流岚。 他从马上摔倒下去,我慌张地跳下马。他的目光还在看箭塔上的公主,然后才转向我,“可可大人,您的到来,就是为了让我多活这些时间吧。那天如果你不在,我就会被他们偷袭的箭射死了。可可大人,您一定可以回去了。您回去以后一定要找到自己的幸福。” 他看向更高更远的天空,“可可呐,我有些,爱你了。” 我突然哭了,也是毫无征兆地就泪流了满面。但我知道紫葵一定没有哭。 「十」 我回到了我最初来的时候的地方,公主和我一道。她和我坐在那棵树的下面,看前面一直流淌着的清澈的河水。旁边的人在地上拼命地挖,要把骨灰盒埋入地下。 装着流岚的盒子,正是我来之前见到的那一个。 “我曾经想过跟他结婚的。可是他自己也知道,总有一天他会死在战场上。”紫葵望着天空,那样的姿势和流岚一模一样。 他们怎么能不幸福呢。 “我以后再也不会结婚了。就这样一直在这里等着。他是青空的战士,我知道他一定还在这片天空上面。” 我转头看向她,她站了起来,眼泪从她的眼睛边上汹涌地流淌了出来。是她多年来的忍耐与孤独。她悲哀肆意。 “他爱你。” “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啊。可可大人,你别说了。” “我回去以后,还会常来这里的。”我向她鞠躬,向后倒着走了几步。然后我看到了顾晴。 “喂,你傻了一分多钟了。这不会是个文物吧?”她在我面前用力地晃她那只沾满了尘和土的爪子。 我条件反射地跳起来,“别摇你那猪蹄子了。我知道了。马上把树种在这上面吧。” 她不明所以,“这个可会是文物诶。这样好么?你刚刚脑子坏了?” “就这样,晴天。你听我一次吧。”我把树扛过来。她无奈地摇头,但还是依了我。我扶着树,她把土推回我们挖地那个巨大的坑里。最后我们在那堆土上跳了跳,把土踩严实了。 「十一」 让尘土掩埋你的骨,让青天见证你的幸福。亲爱的说爱我的人啊…… 我在那个故事里,和你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些乱起八糟的东西。情节是根据蜡笔小新的剧场版所改编的。 纪念。 ☆、最风花 「一」 我在这所著名的政法大学了本硕连读,每堂法学是分成两个教师上得,为了将要成为法官与要成为律师的学生分开教学。 每次下课之时,我会特地跑到隔壁的教室去,用译本样式简洁随处可见的薄软皮抄记下作业。不要误会,我还没刻苦到写两份作业的程度,但这个习惯我怎么也改不了。每天我都有段固定的自言自语的时间,我对着那本软皮抄说—— “呐,你说月末请我喝雪碧,我不是无偿劳动。” “你们班作业太多,还是我们老师好。” 每当我发疯的时候,同寝室床铺在我对面据说是我初高中六年好友的苏浅白就会怏怏把书放下。哦,用放不能准确描述与表达,她其实是撒手一扔朝我扔来。 “你每天神神道道有完没完?” 我可以轻松的一偏头依靠我敏锐的条件反射和出色的运动神经躲开那本实际上没什么准头的书,顺便回敬一句,“没完。而且你那是病句。” “我都快被你这个神经病弄成神经质了。”她张开双臂直挺挺地向后倒下,躺在她的床上。估计是为了保持淑女形象没有仰天大吼。 吼句,神来拯救我。 “我本来就是神经病,多谢夸奖。”我不知死活地顶撞她。反正她不但说不过我也打不过我。不知死活底气十足也是要建立在实力上得。 她忽然说抱歉。我给她一个自以为很标准的微笑,“54秒。” 每天每天,我们的闹剧,53秒或者54秒。最长一次56秒。那次浅白用对不起换了抱歉。 最长一次不想他的时间。 你也许已经猜到,我恶俗的出了车祸丢了过去。 「二」 我最大的兴趣就是上百度看文。看完了以后我会用我最热切的语言赞扬伟大的作者。 我最喜欢的作者叫灵秋,她已经一年没有登陆。有一次我在她的博客里看我最喜欢的《会有那么一天》,浅白下课进来。我把手提本本的屏幕转过去对着她,“我最喜欢的作者,可惜她有一年没登陆了。” 浅白凑过来看,瞬间变成一种无语的表情。她抬起手——我对天发誓她是想要敲我的头——又放下来——我向大地保证她是考虑到了敲我的后果。她无奈地说,“大姐,莫泪啊……我听着真像你自恋。这是你自己写的文章。只要你恢复记忆,她马上就可以登陆了。” 她熟练地翻页,指着那篇《复活》说,“你初二送我的生贺,小白就是我。” 怪不得我觉得这些文章熟悉,原来是我自己写得。 也不能完全算我写得,他们说我失忆前后判若两人。前几个月去同学聚会,两天连着参加初中同学聚会和高中同学聚会。见着昔日老友——实则我一个都没印象——我礼貌地问好。 一人一句,公平对待。 他们听了简直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还惊讶,名叫晴天的女生冲上来拍了我一掌,“莫泪,你叫我一声。你叫我一次啊。” 我恩了声说,“同学,你好。”她愣了,眼泪就在眼眶里转啊转。 苏浅白说我是恩断义绝的活标本,忘得太彻底。连最好的朋友都能抛到脑后。 于是我冲她笑,露出一口干净的白牙,一副天真的样子。 “我都怀疑你是装的里,”她看我无动于衷还是一口白牙,无名怒火熊熊燃起。天晓得她有多容易生气,同学说她是被我带坏了,成了以前的我的翻版。她说,“莫泪你就装。你忘了谁我都不信你会忘了他。别给我看你那双无辜的眼。” 我依着她的话语乖乖把眼睛转到一边去,没办法我开心。 就是开心,忘记是幸福。以前的我写过——如过是我,如过是我,我倒愿意忘记一切什么都不知道做一个普通的人。 可是为什么呢?你老出没在我的脑海了。你是不关浅白他们的那一个。 你是谁。 「三」 上课时有侧头看右边人的习惯,多半情况下会是苏浅白。 看得多了我也就坦诚告诉她了,她的侧脸不好看。印象中,有一个比她赏心悦目万倍的侧脸。 有如八点档连续剧烂俗的不能在烂俗的剧情中,女主角陡然发现失散多年的青梅竹马就是眼前王子的时候那样泪流满面的冲动。 苏浅白爱瞪我,我说那句话的时候她就瞪了。瞪着我又说我薄情又说我重色轻友。既而说我是在炫耀自己的词汇表达有多么好。 “那我到底是薄情啊,还是重色啊?总不至于两者兼而有之吧?”我噎死你。我就爱跟人顶,跟浅白特别喜欢瞪我,一日不瞪不舒服一样。 苏浅白那家伙又有什么资格说我,感情她不是见一个爱一个,爱一个不得一个似的。以前同学说了,有一次她喜欢的人喜欢我。她还没喜欢别人满半年,又移情了。 这是晴天透露给我的,她说的时候顺便插了句—— “你是专一,我们都一样傻。忘记倒也好了。” 我专一?我真看不出我专一。 我只是翻覆地想一个已经被我弄丢了的人罢了。我不认识他。 我只是习惯地做一些我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的事而已。为什么呢? 我只是经常在午夜醒来的时候心痛到无以复加罢了,这又有什么关系? 「四」 秋季校园盛行流感,浅白烧到了39度。我陪她去医院看病。 与员的消毒水味使我眩晕,浅白看医生的时候我站到走廊尽头的玻璃窗前面去等。阳光很好,一寸寸爬满我的手背,我满目只剩一片金子色。阳光中就如栖息了一群金色小蝴蝶。我的手伸过去想碰,它们都飞走了。 ——男孩说,“都是你传染的,我高烧40度了。” ——女孩说,“是你传染给我的好不好,你烧得比我高一度。” 闯入记忆中的片段,笑得那样好的女孩是我么? 浅白不知何时已站到了我身后,她幽幽地说,“你刚才想起了什么对不对?” 我笑得连我自己都觉得虚伪了,“怎么可能,你别跟鬼似的。吓出我心脏病。” “你想起他了对不对?”她继续问,拉住我的一只手。 “没有,什么都没有。”我冷冷地抽回手。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不承认。 “总要面对现实的莫泪。”她扭过头,语气满是秋天的味道,“你可以欺骗我,可以欺骗所有人。那么你自己呢?” 「五」 以前的我说浅白配不上自己的名字。说浅白是光散在水里的痕迹。是梦幻样的美丽。 当夜晚降临,光也就消失了。总爱着这样易碎的东西,是我最大的失败与遗憾。 灵秋——好吧也是我,写天上人间系列中有一篇名叫Memories of nobody。消失的东西就不会存在于人们的记忆里。原来以前的我是哲学家兼预演家,早就预见了如今这样的结局。 我所爱的都消失了,所以我不记得了。 上着一节英语课,老师念英语的声音越听越像念咒。我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上在白纸上肆无忌惮地乱写。 顾向北+莫泪+失忆=有缘无份。 浅白和我去年已经过了专六,她对英语已经失去了兴趣。正用厚厚的专业书当枕头做她的白日梦。一边梦着一边流口水,“好帅……” 我没空理会她又犯花痴,把头放在左手上支着,右手娴熟地转起笔。我看着纸上的名字,觉得既熟悉又陌生。有又高又瘦的身形在班驳的光阴中拼接成型。我不由自主放下笔去摸纸上重重写下的字留下的深浅不一的痕迹。 顾向北,顾向北。 你是叫作顾向北么? 脑海中浮现出少年无奈神色的脸,我微笑起来。在心里一遍一遍连名带姓的叫。 没有什么花里胡哨,就是一直叫他顾向北。 可是叫得好心疼,我不叫了。少年却仍旧战局着我的视线耍小孩儿脾气不肯走开不肯消失。 回忆里的午后永远美好,少女参加完文学社竞选回班的时候还没下午休,班上居然有点安静得不像话。他坐在她的位置上枕着她的书睡得稳如泰山,心安理得。 听出她来了,抬起头看她一眼,继续睡。 他有心灵感应般,即使在梦里,也知道她来了。 她知道他睡得少,心疼他没有叫醒他。随手坐了个空位,把头埋在臂弯里穿过臂弯的下方偷看左后方他的睡姿。 秋日不冷,少年睡着了只穿了一件衬衫。少女不忍看,站起来从他抽屉里拿出卷成了一团的宽大校服要给他盖上。 左思右想,犹豫了许久。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在这众目睽睽之下给他盖上。结果是他不解风情地醒过来,没给少女机会。 他没看见她手中长长的男生校服,直接走开。 她忽而生气,把校服披到自己身上。 长长的校服掉下来。宽肩长袖,她根本穿不住。坐下来把校服扔回他的抽屉里,数落,“什么人穿什么样的衣服,连校服都欺负我。” “那我是什么样的人?我欺负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是你欺负我么?”他一脸坏笑站到她身后。 从回忆中醒来刚刚好下课,浅白还揉着惺忪睡眼朦胧迷糊地看着我。——她刚起来就是这样人畜无害,我巴不得她天天上课睡觉。 今天没空奚落她,我把纸叠巴叠巴夹进那本被我咒过一切编书人员的专业书里。不能让苏浅白看见了。 顾向北,你看,以前我说过的写过的话都一一实现了。那些话还镶嵌散落在我重见天日的小说里。 思念是一种幸福,因为那是对离人的纪念,相信着总有一天还会再见。 最大的悲哀是我无法把想你,想你还要偷偷摸摸,也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你。想着明明是温暖,却竟然笑得那么凄凉。 「六」 我和同专业的学长在一起的时候浅白张大了嘴,什么也说不出。我笑她,“你何时学得如你的名字一般大方呢?” 她仍是诧异,“你你你……”你了半晌好歹吐出了半句,“真得薄情了。” “我哪里薄情?你口里的他,我这失忆一年多了都没见过。我薄情?我要为我的将来着想,老把过去挂在嘴边上,我的未来在哪里?” 苏浅白说不过我,转身对着窗子。冬天,北风呼啦啦地在窗子边上巡回演出,吹起她长发上下纷飞,她说,“你越来越处女座的样子了。你会后悔。” 那一幕真让我想到《白发魔女传》里面白发魔女白发变黑的那一瞬间,把我美翻了。我说:“你以后就这样出去见人,没准还真能骗到几个傻瓜,太美了。你终于有点天蝎样子了。” 她呸了一口,“你还学会牛头不对马嘴了?” 不理她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我出去约会去。 学长风度翩翩,家世出生又没得话说/是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他能正眼瞅我我真是中彩了,他能跟我约会我真能中五百万了。 于是我眼里就噼里啪啦向外掉人民币欧元美圆的符号。谁跟钱过不去啊。 学长伸手拍拍我的头,“乖,你真可爱。” 一时又跌入回忆的陷阱。 晚上很晚了少女还睡不着,发短信给男生逗他玩。他不上当,回复她,“你以为我会信?” 她不依不饶,继续发,他回过来:“好了,玩一下就行了。睡觉,晚安。明天见,乖。” 如哄小孩。 冬夜很长很冷,她缩在被窝中看闪烁的荧幕,咯咯笑。乖乖把眼合上,一片寂静安详与温暖将她包围。 我眼里不往外掉钱符号了,站在陌生的街头忍住眼泪。 我说,“顾向北,你别闹了。顾向北,你来搅什么局啊。顾向北,你凭什么总欺负我。” 学长给我擦眼泪,手指一下一下拂掉,很轻很温柔。他说,“只有陆向南,没有顾向北,莫泪莫泪。” 陆向南,顾向北。 路向南,我顾向北。莫泪莫泪。 「七」 扯着苏浅白请我去吃麻辣烫,要她为她的乌鸦嘴补偿我分手后破碎的心灵。能敲诈一定要敲,这是真理。 “这是皆大欢喜,”苏浅白看我面不改色吃下第十传超辣碳烤小鱿鱼后终于担心我吃垮她的钱包,“你又不喜欢他。” 我喝一口冰雪碧:“谁说我不喜欢啊。我放长了线好不容易才钓上这么一只金龟。要不我也不用在这和你吃涮锅了。我和陆向南在咖啡厅了吃芝士蛋糕喝现磨蓝山多有情调。” 苏浅白大摇其头,“明明是现实主义拜金主义者,还非要装浪漫。” 我打算抬头瞪她,却越过她看见了阴雨天里掠过滴水的屋檐下的鸽子,溅起一串小小的水涟漪。 “浅白浅白有鸽子。”我唤。 “抓过来一起炖了。”她大叫,一脸匪气地卷袖子。 结果她没去抓鸽子让我好生失望,她掏出了一个小巧玲珑的MP5,“我抽奖中得,今年你生日我都没送你礼物。” 我太感动了,立刻拿过来外放歌曲。 MP5里面只有一首歌,她太了解我了。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喜欢听一首歌就要一直听到厌烦为止。 早几年很流行的《夜曲》,这首歌我现在还没听腻烦。 JAY唱—— 为你弹奏肖邦的夜曲,纪念我死去的爱情。 跟夜风一样的声音,心碎的很好听。 手在键盘敲很轻,我给的思念很小心。 循环往复,一遍一遍,我心碎一刻不停。 「八」 翘课和浅白去公园喂鸽子。 我坐在一边懒懒地晒太阳,我又看见顾向北。 整个人逆者日光,笑得极不真实的模样。 我们从来没有约会过呢,我想起来了。可是你有给过我一个拥抱,真好。 抱得那样紧,仿佛把我和你融为一提。闻到你衣服上薄薄的汗味。你趁我不注意,从身后搂紧我。 顾向北,还记得我说过的吧。我们的灵魂是双生,即使我丢了过去我的灵魂记得你。每一分每一秒你在我心里,随着呼吸我还在爱着你。 ——I 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 ——I miss you more than I can say。 所以,即使我出车祸的那一刹那,你前往美国的飞机失事也没有关系。 因为我们的灵魂是双生,所以你会没事。你在这世界上的某个角落,如我想你一样想起我。 因为我们的灵魂是双升,所以即使你不在,我也会看见你。我也能够感觉到你。 ——I love you twice as much tomorrow。 「九」 因为我们的灵魂是双生,所以我们最好的时光,在不老不死的河流上,开成风花。 ——————〈END〉————————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结尾有些仓促,因为我不堪其悲了。 ☆、呼唤君之名 「你是我一个百年梦境」 老头已经很老了,手瘦成了树枝,年轮里透着岁月的味道。记着几十年前南方小城光阴里爱过的一个女子,静好如昨昔。 他像纽约城其他的老人一样喜欢坐在公园长椅上,一坐就是一天。从太阳升起坐到夕阳将他染成暖金。 面朝大海,面朝一个东方国度。 邻居家的女人也把他当作家长里短的谈资。金发的漂亮女子,和波斯菊一样妩媚。也逃不出女人爱唠叨的长舌注定。 老头想,她是不长舌的。只不知如今。 女人说,“那是顾先生吧。早几时年从海外来,飞机失事。也还真是有本事的人,失忆了仍拿麻省理工的全额奖学金。我也生个这样出息的儿子就好。” “可不是嘛。只是如他一样活得这么长也未必好。” “那是,今年都一百多岁了吧。中国人都这样长寿吗?” “但孤单啊。早几年他的妻子就上了天堂了。与他要好的也都先行一步了。如今那辈的也就他一个人了。” “神经也出了问题了,喏,不是老叫他曾孙女作莫泪嘛?还把你家女儿叫错过。中国人的名字,想是初恋女友吧。” “那说不定,但很可能哦。就是哦……” 女人们一齐旁若无人的放声大笑,其实她们边上就坐着顾老爷子。她们以为老头的耳朵不行了,其实好着呢。她们说得什么,他一并都听了去。只是不出声制止她们。 他自言自语,“莫泪,我只是还想再见你一面。” 八十余载年月,她也许已经不在了。而他还固执地想再见她一面。最初十几年生活的空白页里,他唯一的真实的印象。 眼前又勾勒出黑发白皙肌肤的女子精制的面容,这样久,他不曾再将她弄丢。要不依她得理不饶人的脾气,该扯着他的衣领说他欺负她了罢? 啧,那个强势的女人。 夕阳轰轰烈烈沉入地平线,那个国度迎接黎明。 「爱你是不变的话题」 小美人鱼要是能在夕阳中得到一个吻,就不会化为晨曦的泡沫。 顾向北都已经一把年纪了,还想着这童话实在太不合适了。但有关她的一切他都反复地想。她是那么喜欢童话的人,因为童话中永恒不变的纯真与美好。但老实说,顾向北觉得,她那样一个女人喜欢童话比他这样一个老头喜欢童话说出去效果更劲爆。 可不是么?哪有一个一天到晚不爽了就操起别人文具带或者操起别人计算机或者操起别人厚厚的书乱砸的生猛女人会很忧郁很小女生很……动人的微笑着说童话悲情啊。 万中无一,她要么是神经病要么就是双重人格。厄……这两东西貌似就是一种。双重人格言简意赅一下就是那所谓的神经病。 只是当她问他,会不会和童话里写得一样如天使般守护她很久很久的时候。神经大条的顾向北第一个反应却不是正常人应该有的这女人神经病发作了,而是宠溺地摸摸她的头发说会得。 当时班上少得可怜却几乎个个是恶狼的男生齐刷刷用目光在他身上剜着,恨不能把他切成几千片。如果眼光能杀人这话是真命题,顾向北就得死几千次几万次了。 莫泪这女人在班上可不算漂亮。温柔也就算她及格吧,常发小性子。可她就有那么多可以迷倒众生的瞬间。身上常年有一种昂贵香水的天然体香。 众生自然包括他顾向北。 可惜也只有他顾向北有那个胆量把这个时而母老虎一样时而小天使一样的女人近水楼台先捞个月。 当时他那个乐啊,只差没拉着莫泪的手跳个圈圈舞炫耀一下了。 就为了当时那一句承诺,他等了她八十多年。这是不是莫泪说得想要的那种爱情,爱到天荒地老,爱到海枯石烂。 「浪漫其实很奢侈」 顾向北有关莫泪的所有记忆基本与浪漫搭不上架。顾向北非常清楚地记得莫泪是个挺富有浪漫气质的女孩。不过就是每每快风花快雪月快在浪漫的旗帜下修成正果的时候,会突然出现一堆乌烟瘴气无关紧要的不明物体不明人员,最不济也是在湖边冒出条鱼在路上飞过只乌鸦。 莫泪就问他,为什么言情小说里的男女主角都有那么些要不小温暖要不惊天地的事啊。就连为了女主角穿越生死这东西都能出现,我们怎么什么也没有。她说是不是他太倒霉才导致变成这样。 顾向北是被她逗笑了。她时不时发作一下的孩子气也是她迷人气质之一。以前他会说大人说话小孩不要插嘴。后来学会从抽屉里变戏法一样掏出一颗糖。 晶莹的彩色玻璃纸包装,小小的各种颜色的水果硬糖。被莫泪捧在手里。他会趁此机会大搂特楼一下她的腰肢说这样不也挺好得嘛? “你希望我死一次么?”他凑近她耳边吹气。 之后就是莫泪条件反射右肘关节横出撞在他的腰上,既而一记左勾拳打中他的左肩。动作利落得可以参加女子职业拳击而且痛得他就差涕泪横流了。 而始作俑者就一脸无辜地插着腰,右手点在他的额头上,气势汹汹地用带着哭腔的生气说,“你吃我豆腐。” 结果埋伏在他们边上屏住呼吸高举不当电灯泡大旗偷窥偷听的同学们再也忍不住统统笑翻在地。夸张的人则擂着桌子眼泪都笑出来了。 顾向北的哥们儿会突然从他身边冒出头来整齐划一地用阴阳怪气幸灾乐祸的声调大唱特唱,“我吃的就是你的豆腐,豆腐。” 他们如此当了三年同桌。莫泪毕业前有一天以为他睡着了,轻轻地说:“如你说的。我也觉得还是这样比较好啊。” 还是这样比较好。 他不是什么惊天地泣鬼神帅的无与伦比坏气质只吃莫泪这一碗饭的白马王子,她也不是什么温柔软弱漂亮到了另一个境界循规蹈矩一心只等郎骑白马来得美公主。没有可以感天动地可歌可泣的悲壮爱情。 太完美的东西总是容易失去。 普普通通如此就好,幸福就是顾向北给莫泪一颗糖,她捧在手心看那糖折射一个世界的缤纷色彩。 日子很长很长,有勇气牵手走到七老然后八十。 老人顾向北神色温柔地笑起来。 他可不是在等她啊,他是没遇上个好得。要是他真遇上个好得,谁还想她这个暴力的人格分裂的莫泪呢? 可是这么多年,他怎么就是没有再见着第二个莫泪。他的妻子都不像/再没有,第二个你啊。 你就是全世界最独一无二的你,永远永远都不可能再有第二个。 「你那小小的柔情」 今天在这里坐得很久了,可是顾向北一点也不想回去。 冥冥之中仿佛有声音告诉他,一直等下去,就会看到奇迹的发生。 一直等下去,就会看到她了罢。 都是垂暮的老人,只是靠着心中的那么一点回忆活着。 顾向北继续回忆。 给莫泪的温柔打及格他是不情愿得,没错,莫泪是个很温柔的人。给她打及格完全是因为她太暴力了。 莫泪迷倒众生的瞬间,除了孩子气,处了在阳光下笑得倾国倾城以外。就是温柔。那些小小的关心。 她自己说过的话完全可以解释这些矛盾。她说她只不过是在全心做她自己。没有哪个女孩是不暴力的,只是大部分女孩子都爱装成淑女给男生看;没有哪个女生不会笑,只是很多人不太愿意笑出真心;没有哪个女生是不温柔的,只是他们的温柔都只温柔在了自己喜欢的男生身上。 啧,从她嘴里说出来,真是难以接受啊。 小说写多了,她就得了诸多后遗症。 某个中午,她拿着他的长校服犹豫不决地想给他盖。他睡前还很热得,只是跨过一点以后就有风呼呼灌。他打球的时候身上的汗还没有干,那一阵阵的风吹得他背脊发凉。 看着她苦恼的样子他不睡了。不想让她烦心。怎么被她说就随便她好了。 顾向北喜欢打篮球,打完篮球老忘记买水。 莫泪从不让他口渴失望。他打完篮球回来她是一定买好了水的。笑眯眯到递给他,一边嘴上还不忘来几句厉害得,“哟~被女孩送水感觉好吧。” 满意得看到他被一口水华丽地呛到,她善解人意地伸出手去帮他拍脊背。 顾向北没拒绝就是个严重的错误,这一阵拍差点没把他的脊椎给拍断。 这般这般,顾向北八十多年来都没有一丝一毫地后悔。 他爱入了骨,他爱莫泪入了骨。 没有她的日子,他的心跳都是痛,比她以往任何的暴力行为都要痛。把他的五脏六腑撕裂了的痛楚。 ——莫泪,你到底对我施了什么咒,我怎么就这么死心塌地地对你? 「呼唤君之名」 远处走来两个少女,走到顾向北身前的时候他骤然停止了心跳。 眉目如画,这眉目如画,他想了多少年? “莫泪。”他这样轻声呼唤,虽然脑中的理智告诉他,莫泪如果还活着也应该已经是如他一般的老太婆了。可是他忍不住。叫他怎么忍得住? 这名字他呼唤过千百次,叫出来不带丝毫结巴。和以前一样顺畅,附送一点小心跳。 果不其然,少女一脸困惑地转过身来。 背对霁月,背对疏星。纵然不是她,可他顾向北还能见到,实在是三生有幸。 这样像,完全一样。还能见到这张面容,真是,太好了。 他站起来,比少女高了二十公分。和当初一样,分毫不差。 虽然已经隔过了八十余载光阴。隔过了这么长的故事。 顾向北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和当年一模一样的糖果放在女孩的手心,他说,“莫泪,要早点回家。” 女孩受宠若惊,小心翼翼地捧着那颗糖在手心,“您……好。” “不是您,是顾向北。”她当初,在爱连名带姓地叫他。一直唤一直唤。仿佛只要一直呼唤,就已经满足。 ——连声音都和她这样想象,就让他再听一次吧。 ——让他再听一次这样的呼唤。 而今,他真得只要唤她的名字就已经满足。似若她一直在他的身边,不曾离开过。 “莫泪,我要回去了。” “顾向北,再见。”女孩的笑容在夜色里绽开成一朵莲花。 啧,还是和以前一样好看。真的是,一点都没变呢。 可他老了。他已经来了。 女孩不能再谚语,默默地看那个沧桑的背影走开。刹那泪落。 “莫泪,他是谁啊?怎么知道你的名字,还给你一颗糖。”名为莫泪的少女的友人风风火火地问,“你干什么一直捧在手心里?还同这个莫名其妙不知所谓的老家伙说了这么久?” “只是觉得好温暖好熟悉,仿佛我等这声呼唤,等了好多年。”莫泪看着糖,柔声说。 真得似如,为了这一声呼唤,她从前世等到今生。为了这一声呼唤。她悄然独自度过百年。 像什么很长很长的一句承诺,她的幸福,尽在这一声呼唤。 呼唤君之名,我爱你。 呼唤君之名,我在等你呢。 呼唤君之名,我们一定还会再见。 「全世界缤纷折落」 莫泪捧着那颗五光十色的糖,看它把一个世界的缤纷折落手心。 顾向北,顾向北,顾向北…… ————〈END〉———— 作者有话要说:  呼唤君之名,我爱你。 呼唤君之名,我在等你呢。 呼唤君之名,我们一定还会再见。 因看死神剧场版有感而发。 ☆、我所爱过你的那些年 我爱你爱了很多年。你却永远都不会知道。 因为我只是,在心里对你说,我爱你。 「一」 关于那些爱的记忆总是在时光里喧嚣落地,趋于平静。 我误以为那些记忆是这样用来被忘记得,可是它们总是开得那样鲜艳。像旧染色里的照片,无声缄默。偶尔被翻出来,你会为它们的明亮而惊讶。 那些,有关爱的记忆。 「二」 我觉得我爱得一点也不轰轰烈烈。 那年我有二十四岁,居住在南方的小城。 习惯在下午两三点写东西,阳光从窗子中射进来,铺开成一纸热热闹闹。我会写一些有关春暖花开的文字,然后去七川姐的茶店喝茶。 七川姐常会在门边上的荼糜架后面看书,嘴角微微带着笑意。 她耳上总是垂坠着一对黑水晶的十字架耳环,阳光从上面经过折射出银色的闪光,很美丽。七川姐的笑容也是那样,如同莲花次第开放。 她不是经常说话,我来的时候会打开电视。她知道我想看电视。看这个时候的体育新闻。 哪怕只有一点点,我想看看那个人。 曾经和他是初中三年的同学,高中三年的校友。记忆中他在学校网球社训练,凌乱的墨绿色头发上有一些晶莹的汗水,他会桀骜地在对手认输的时候笑,用球拍指着对面的场子说你还差得远。 有时就会因此而产生错觉,他说你还差得远呢我觉得他在说我们之间相差得很远。 他是网球场上的王者,是传奇,而我月本夏依按照所有普通人的轨道前行。 后来我们离得更远,我到东京去读大学,他在美国成为了职业选手,转战于各大赛事。 我大学毕业以后,他已经是世界排名第一的选手,各种新闻不断。我二十三岁的时候据说他订婚了,对象是龙崎樱乃。 我在电视上看见他在记者的闪光灯和话筒之间喝一罐PONTA,喝完了以后他说已经认识很久了,而切她很好。 那,很好,越前龙马,你一直幸福着安好着。 「二」 七川姐的全名叫做七川雪晓,意思是雪后的第一个黎明。 她有二十六岁,一直没有男朋友。我每周六下午去的时候她会在柜台后面打电话。笑容安静而美好。她说话的声音温柔而低沉,似乎是在跟很喜欢的人说话。 打完电话以后她会以45度角纯洁的姿势看天。她会对我说你应该忘记他去寻找属于你的幸福。 但是随后,她又会说,也无所谓,我也一样忘不了那个人。 很久以后,我知道那个人是她的“大哥”,她一直戴得那对耳环是他送给她的礼物。 我们都有一样的毛病呢。 就像那个人以精神支柱的形式存在在我的身边。 我也一直都知道我不该爱他的,但是我还是爱了。 「四」 七川姐结婚的那一年,他也结婚了。 那一时刻,神父问:“越前龙马先生,你愿意爱这位龙崎樱乃小姐一辈子,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困难都不离不弃吗?” 他说:“我愿意。” 彼时,我端着一只剔透的高脚玻璃杯,以愤世嫉俗的样子喝里面的十年红酒。我在那只杯子的掩护下透看他,我想我是流泪了。 我作为龙崎的高中朋友参加了他们的婚礼。 婚礼快结束的时候我端着酒去敬他们,我说我夏依祝福你们。希望你们幸福美满。然后我将酒喝干。 恩,越前龙马,我不要再爱你了。 我记得七川姐姐的丈夫人很好,会很细心地帮她拢头发。七川姐结婚的时候一脸幸福地挽着他的手。 但是七川姐仍然戴着那对耳环。 我听见她结婚前打电话的时候说:“我很好,我要结婚了,我真的忘记你了。” 有时候,说忘记,真得可以忘记吗? 「五」 还是习惯下午去七川姐的茶店喝东西。 那次七川姐并没有看书,而是在写东西。我从没看过七川姐写东西,我以为她是在写日记。 可是我错了,她在写散文,写非常非常漂亮的散文。 我问她为什么不当一个作家。 她说,因为写是她和他认识的原因,她想要忘记他,所以她不会去写。 可是我在努力忘记他。她说。 我很幸福。她说。 我注意到她耳朵上戴着银制的十字架耳环,不是以前那对黑水晶的了。 越前龙马,我也如此真的努力去忘记你。 ——听你喜欢的音乐不会心痛。喝你喜欢的饮料不会有反应。去以前我们的学校不会想到你。看你打球的时候不会再念出你的绝招名。 这样算不算忘记你? 可我还是,记得这么清,一如以往。 「六」 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我确信他比龙马好,他会很用心的照顾我。 他是个很开朗很阳光的人,他爱我。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爱别人,现在有一个人爱我。 他会在清晨的时候送花给我,我穿小熊睡衣一脸惺忪地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会给我一个大大的笑脸。 他没有一点点桀骜的气息,温柔体贴而细心。他不会打网球,但是他会烘培美味的蛋糕。 可他不是我爱的那种人。 诚然,我是一个任性的,爱幻想的作家。 我在某一天早晨把我的日记本给他看。 上面记满了我爱的那个人和我琐碎而盛大的爱的心事。 我告诉他,我爱了一个人,爱了很久很久。他结婚了,但是我还是很爱他。 他沉默了好久,然后问我,他可不可以这样爱我很久很久。 我惊讶地看着他,他背后是院子里开了一地的白花。 「七」 我没有料想到我会去采访越前龙马。 出版社想为龙马出一本传记,想来想去,叫了我这个出道五年的最具实力的新锐作家。 我约他去七川姐的茶店。 七川姐穿一身黑色在架子上整理被子和花茶叶,她把一罐白玫瑰花茶放在我们面前叫我们自己去泡。 白玫瑰的花语,是我足以与你相配。 七川姐要告诉我,我不该是□□于去爱的那一个。 我问了龙马很多问题,最后我说就这样吧,下次我打电话给你。 他说他很忙的,澳网要开始了。 我和他出门去,向相反的方向,他上一部黑色跑车我上一部白色跑车。我们都开得很快很快。 突然我刹车,回头,向他的方向开去,对他大叫,再见了,越前龙马。跟着我开始哭。 我爱你爱了很多年,你永远都不会知道。 因为我知识,在心里,对你说我爱你。 我不会告诉你,因为我要告别你。 再见,越前龙马,在再见,我很多很多年的爱。 「八」 我和他走进了婚姻的殿堂。那天我穿洁白的婚纱,向鸟儿一样轻灵。 我已释然。 我爱过一个人,爱了很多很多年,所以我现在爱的这个人,我也会爱很多很多年。 我再也不会向爱那个人一样爱其他人,但我会爱我现在爱的这个人比爱他久。 我爱那个人爱了十四年。 那是,我所爱过你的那些年。 我所轰轰烈烈爱过你的那些年。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是去年一月所做。其实有些过分矫情了。 ☆、那时花开 「一」 即使时光不会旧,那些花儿也旧了。 「二」 那是一家特别的花草茶店,老板是个很年轻的女子。总是在柜台后面安静地忙于自己的事情。穿白色的长裙,任黑发披落肩头。 总是,带着浅浅的微笑。 那家店有特别的客人,每个星期都来。客人开门的时候总是把门的弧度放得很大,好碰想门后的风铃。 离皱着眉头说那样会把风铃碰坏得。 客人说对不起。附加一个抱歉的微笑。 她笑起来的样子极美,和她的名字一样。 她叫做烬。灰烬的烬。 「三」 离会在烬坐好以后端给她一杯玫瑰花茶。 烬来这家店大概有两个年头了,她来得时候会在特定的时间出现,然后在特定的时候离开。每次只点一杯最好的玫瑰花茶。 离总觉得她的喜好和那个她曾经喜欢过的人有那么一点相似。 喜欢花茶袅袅的香气和轻淡的口味。喜欢精致的东西,譬如门后的风铃。 烬喜欢讲话,离会很认真地听她讲。那些她喜欢的东西,还有那些人。 那些人也仅指一个人。 她提起他的时候会傻傻地笑,让离觉得她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 烬说那个他会写很好的文章,在大陆上流浪唱想惩恶扬善的篇章。他有一点大爷样和一点腹黑,偶尔也会很毒舌。他喜欢玫瑰花茶,还有神秘黑暗的乐章。 离常常在这个时候用干净的布料擦拭高脚玻璃倍,阳光使陈列的杯子折射出剔透的光芒。离会不知不觉停下手中的事情,因为她从烬的描述中想起了她以前遇见的叫冰的人。 ——“他有那么好吗?像你说的那样。” ——“有那么好。” 「四」 烬是一个纯血的精灵,天生热爱自由与生命。 她每个星期二到离的茶点,剩下的时间去大陆上旅行。 用她的话来说,还顺便找找那个他——离知道其实她是特意去找他。 然而她是徒劳无功的。 烬每次带着疲倦风尘仆仆地来到离的茶店。离给她端上一杯玫瑰花茶,然后安静地看着她支着脑袋叹息。 青色陶杯里升起的整齐,模糊了她的容颜。 烬说没有他的踪迹。 离说总会有得。 离早些时候也去找过那个人,可是她找不到。后来她逐年安静下来。不再找了。她在原地等他。 总会等到得吧,因为地球是圆得。 她们的爱情是不一样的,一个人等着,一个人找寻着。 找寻着得最后会变成守望着得,等着的仍然会等着。 「五」 离每个月都收到信,盖着各种不一样的邮戳。 署名是雪花。 烬每次看见邮差把信递进离的手里就激动地嗷嗷乱叫。她说从来没有人寄过信给她。 “离啊,我到了塔饵哦,就是那个有很多玫瑰花的地方。那些花儿一定适合给你做玫瑰花茶。” “离啊,你知道七海吗?那里的蓝莲花在阳光下展开,你一定没有见过那样美丽的花。” 离一封一封把信收好,烬告诉她那些地方她都去过。烬问她是不是她的“亲爱的”寄来得。 离笑着告诉她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烬说她也想寄信给别人的,可是她最想寄给的那个人行踪不定。 而且,他不喜欢她。 「六」 离有一次问烬为什么会一直来这家玫瑰花茶店。 烬说因为他提起过这家玫瑰花茶店。 那你喜不喜欢呢? 喜欢。因为你的茶里有不一样的味道。是叫思念吗? 离看了看她。 回忆思念吗?她是在思念着那个人呢。 思念那个人的所有,一举一动。她是把这种感情注入到茶里了吧。 希望他品尝到。 「七」 烬这星期来的时候愁眉不展。她告诉离她的事情受到了家族的阻拦。 精灵的生命比人类漫长太多了,一个人最多陪伴精灵80年。而烬只有160岁(折合人类年龄16岁)。 烬的心情不好,当然也不可能好。 她品尝一口玫瑰花茶,把手放到桌上。 一枚银色的戒指反射着光芒,她订婚了。跟大陆上吟游诗人口中的精灵勇士穆斯拉。 能让那样的勇士看中的人,烬又是怎么样的女子? 烬的脖子上总是带着一条蝴蝶形状的紫色水晶项链。 烬,是精灵王族的人呢。 离叹息一声,看向自己的手腕。上面描摹着一朵熏衣草。 她和她是一样的呢,都为了一个人,放弃了很多很多。 都找到了,愿意为他放弃很多很多的人。 「八」 这个星期烬没有来。 离出门的时候惊诧地看到门前荼糜架上很久没开的花儿突然开了。 她取名字叫冰的花朵。 阳光照在花朵上,前所未有的美丽。 离突然想,烬也许不会再来了。 离想那个人走得时候也是无声无息得。走得时候,院里的白花恰恰是开了得。 那年的花儿,已经旧掉了吧。但是她现在也只是默默地爱着他。 离突然不想出门了。 「九」 邮差把信交给离的时候,注意到署名是烬。 亲爱的离: 烬要走了,烬去找自己的幸福了。烬以后会一直跟着那个人的。 即使他不爱我,可是烬终于有勇气追上他了。烬会很爱很爱他的。 离,祝你幸福。 ————烬———— 只要跟着他就可以了吗?烬也是一个傻瓜。要努力地,让他爱上她啊。 离铺展信纸,轻轻写上。 烬,我有一个请求。 如果你遇见,一个和你的他很像很像的人,请告诉他有一个人在等他。 那个人,叫…… 叫冰。 信里包上一朵花,依稀白色。 那天晚上,离梦见信像雪一样飞到烬的手中。 那些花儿毕竟是开过得吧。即使她们都旧了。 那时候,她是多么爱他。 「尾声」 烬一直没有见到过一个和她跟着的人很像很像的人。 因为,离和她爱上得,本来就是一个人。 ——————〈END〉—————— 作者有话要说:  这文还是很早写得。但是感觉却是最好得。 文笔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呢。 ☆、就这样 「一」 那女孩讲完数学转身时乌黑如潭水的眼眸中仿佛有一道光,从那深深的井一般深沉中射出,吹散云翳。空气有些发热。 她优雅的舒展手臂,随手将粉笔丢进讲台上的粉笔盒里。非常准,她嘴角扬起拍拍手,从讲台上走下来。她穿过人群,下颌微仰。 邱子晰头也没抬,在一片猛然爆发的鼓掌声中遗世独立。他不喜欢这个样子的苏落,准确来讲是讨厌。 如果这个时候有人看苏落的眼睛,就会发现那眼中的光散开去。大眼睛失去焦距。 「二」 ——苏落不容易。她想得不过是如他喜欢的一样——如她记忆中的他一样。 ——梦想是可以站在很高很高的地方,连烟花都在脚下绽放。 旁边的林惜晨又在和她右边的右边的前面的前面的邱子晰叫板。苏落偶尔会觉得不可思议,隔了这么远的距离都能叫板,他们的关系不是特别好就是差到一种境界。彼时苏落低着头专心致志地写一道物理,忽而听见林惜晨说了一句:“我知道你喜欢谁,你有把柄在我手上哦邱子晰。” 她万分诧异,邱子晰喜欢的人这种事什么时候传到林惜晨耳中去了? 以上是她的第一反应,第二反应是原来他们的关系已经好到可以说这种事了么?看来叶可叫她撮合邱林二人简直就是多此一举,他们在一起不过是时间问题。 第□□应是,喜欢的人? 苏落不得不承认自己和别人的思维模式有点不同。最后想到得才是重点——那一直都是重点,其他都是遥远的联想。苏落有些激动地摔了笔,“他喜欢的人?”半晌才发现自己行为过头。 林惜晨不紧不慢地看了她好一会儿,“你这么喜欢他么?”苏落有些恼,又听见她补充了一句,“那人和他不在一个年级。我也没见过。” 移情别恋了么?苏落脑海中冒出了这么个词。可邱子晰那家伙不一直是叶可中专一正直纯情的代名词?但是叶可跟她还没叨唠他到八个月呢,他就喜欢上别人了? 她从草稿纸上扯下半张纸来,随手写上,“你到底喜欢过几个?”大喇喇地通过前排同学传过去。反正她现在已经被落姐落姐的叫惯了,人品早就没有了。不怕邱子晰一脸阴郁地对她说他的口头禅。 人贱自有天收。 她最好的一面只要那个人知道就好了。就如同那个人最好的一面只给他所喜欢的人一样。 「三」 邱子晰看到那张不太规整一眼就看得出是随手撕的纸条上写的字时瞬间变为“包公”,他满头黑线了。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跟苏落那女孩的关系突飞猛进到可以聊这种事了?他拧着眉转过身去,“这个问题好窘。不料那女人又随手写了张纸条传过来。” 他想说:啊喂自习课上传纸条也是不道德的。可是貌似他刚刚貌似更没人品地跟苏落的同桌大吵了一架。 纸条上书:你不是喜欢叶可么? 他立刻呆住了,不清醒了。他左边的左边的毫不相关可以作为路人的正在写以班上同学为原形的校园小说的苏浅白突然冒出一句——这是一个好长的定状补,简化以下就是苏浅白三字——“你真得有像苏落说得那样给某人抄过厚厚的物理笔记么?” 于是在“喜欢过几个”“叶可”“物理笔记”的三重打击下,他彻底傻掉,需要抢救。 叶可么…… 那女孩在印象中还是别着可爱发卡的鲜活模样。他陪她走过很长的路,她在云淡风轻的那些早晨的晨光中笑得安逸温柔。 邱子晰有点看不起自己,明明是被那个人甩了却还记得这么真切。邱子晰还能笑出来,虽然有点勉强。他调整好呼吸准备迎接下一轮轰击,“这个问题好复杂来着。” “那你用写得吧?”苏落淡然一笑。这“复杂”二字隐含了多少沧桑离情进去,她不是不知道。要将整个故事的心酸无奈压缩成薄薄的一片,只能用复杂二字。看似浅薄,压在舌尖厚重的居然如山一样说不出来。 “复杂,有些事。”苏落轻声呢喃,一字一叹。 正如那年叶可无比的盼望着有人对她说那四个字,可是真得有人对她说了那四个字,却只成为她生命中难以承受的重量。 年少的那些喜欢往往以绝望收场,每个人都在环环相扣的食物链上,因为某一环的心停在了某处,后边的一齐OVER掉。 「四」 邱子晰不知道如何下笔写下,只觉得淡淡的伤感从心尖上曼开,空气里氤氲着某种老旧的茉莉香味。 她曾写给他那样一封信,如今伤感藏起来,只有他自己知道。 叶可一直在说对不起,可句句都是决绝。一刀一刀划在他的心上。 ——请你,不要在阴魂不散地缠着我了。 她是这样写得,用直接而毫无人性的字眼。他无从猜测写下它的她是以什么样的心情落笔。只是一味地觉得可笑,觉得他自己可笑。 她一定是恨死他了吧,以一把剑的凌厉姿势撞进她的生活,前提条件是撕裂了她的生活。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破坏者。做一个小丑演绎自以为是的闹剧。 只是他,无法恨她的决绝。恨她负他一片心意。 邱子晰闭上眼睛就能看见,她欢喜地把巧克力递给她喜欢的那个人,说成是“顺手”。她和她喜欢的人根本没有绯文可以传,绝对绝对不能在一起。可叶可一意孤行,用一切喜欢他,深沉地喜欢着。 给那个人的巧克力被其他人抢走,她会露出愤怒的表情。 那一刻很想要做出陪她直到世界终结的许诺。 「五」 纸条被折得很小,可以用指甲掐住。苏落层层展开,男生特有的略微张狂的棱角分明的字体出现于眼前。 ——我是被她甩掉的。下课记得跟苏浅白澄清。 难道邱子晰以为她会不知道么?她都和叶可认识十年了。苏落用左手抵住下巴想。右手则飞速地在纸上写下回复。 ——那你还喜欢她么? 他没有迅速把纸条传回来,苏落用眼角余光瞥了他一眼,见他坐直了身子盯住什么也没写的黑板。苏落自己跟自己打赌他出神了,把余光收回来,也坐直身子看窗户外面。 天气不错,天空一片寂静蔚蓝,他们的教室在三楼——不够高——不是苏落想要得一抬头便只有一片青空的高度。 I knou ,we‘re both under the big blue sky。 那就够了不是么? 小说里常用的年龄是十七岁。十七岁什么也没有,只有把心□□给他看,把天涯踩在脚下。 可他们十五岁,连勇气都没有,只知道按部就班。她只知道看天空,只要知道她和他还在同一片青空下。这样就满足了,一直一直地喜欢下去,让喜欢与世界共同呼吸。用尽所有去爱。 爱毁灭。 纸条这时经了别人的手传回来,苏落出神不过一会儿,大片的时光就这样莫名消失。她不猜是yes还是no,直接看答案。 ——我看得很淡,不想爱她,也不想痕她。做同学最好。 无法斩钉截铁地回答便还是喜欢。只不过已经被折磨的遍体鳞伤,即使再怎么喜欢,也无法轻易承认了吧。 也许叶可以后会后悔,错过了这样一个人。只是苏落不明白在一起又能怎么样,也许分开才是最好结局。纵然叶可生命中也许再不会有一个人像他那样负一身夜雨席凉而来,在暗光中冲她微笑,笨拙地念出同学教给他的诗。 终究是单薄的心意,无情的时间摧折腐蚀,发生氧化反应,不在早晚。 ——我和羡慕啊,你喜欢我吧。 苏落如是写下,因恶作剧而忍不住笑。在“吧”的后面跟上个半圆如月的小括号,补上一句开玩笑的。 不想为任何人喜欢,是为了不被任何人喜欢才改变脾性走到这时的,不想如叶可一样觉得亏欠任何人。 那是从初一一见钟情开始就决定好了的事情。苏落承认自己确实有轻微固执,哪怕没有人相信她的努力与执著,苏落不怕。 邱子晰曾经朗诵过的那句诗,也是苏落最喜欢的一句。 “记得你的温柔我多富有,不愿改变此刻境域当王侯。” 「六」 最窘的事情无非如此。 被一个女骇说了这样一句基本等于告白的话——你喜欢我吧——后面却接上“开玩笑的”。心情之跌宕,之起伏,之如波涛汹涌,不亚于吃苹果的时候咬到半条虫。 对于一个印象这么差的人,邱子晰要是都能喜欢,那他早就成情圣了。 他突然地怔住。 他说出“我喜欢你”那四个字的时候,她该以什么样的心态面对呢?是笑他幼稚,不自量力,还是沉默着酝酿该以什么回他? 他是以试探的口吻问得,全当打草惊蛇,忐忑地敲出,“如果现在告诉你我喜欢你你信么?”在那条短信发送成果的时候,他完完全全地失去了力气。刚刚鼓起的全部勇气都消耗殆尽。 那一天那一刻的心情他无法铭记,只是喜欢什么的,一直都有些过分刻骨。 成为回忆,望断相思。 叶可果断的回答不信——全在他意料之中。但他脑袋又开始发热,从心底蹿起一线暖流,迅速打字,“可我真得喜欢你。” 是真得喜欢,不想看她因喜欢不喜欢她的人而受伤,不想看她难过,想要呵护她。牵住她的手就这么去天涯。不管那些是否与他原则相反,他可以为她做出任何事情。 喜欢一个人,必须抱有原则去死的态度。 就算全世界都离开她,他也要毅然决然与她站在同一阵线,帮她抗住那片崩塌的天空。 此刻,必须作出陪你到世界终结的许诺。 「七」 叶可对苏落说,不会忘记的,对她说了那样的话。苏落一言不发,无端羡慕。 想让他喜欢她,其实是真得啊。被一个人这样的喜欢,这样的爱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前边的邱子晰一而再,再而三,这是第四次的打断了她的回想,“你说你坏不坏?揭我的伤疤。” 苏落皱眉,没有把想说的话说出来。那话如鱼梗在喉咙边。她默然很久,双手合十于额前,有些滑稽的向他拜倒,“对不起。” 想要说,真正想要说的是…… ——不想笑的时候就不要笑了,看起来好伤心好难过。 你心里该是如何绝望?可是正要你绝望,正要你忘记。 “与其说不喜欢,不如说配不上。那太过纯净的没有杂质的young love。”叶可站在廊下班驳的光影里,面无表情,“只是希望他幸福,我全部的想法。” 这就是为什么邱子晰如此如此地喜欢叶可的原因么? 叶可想对邱子晰说,想对和说出是两个概念。 ——这世界上总有一个与你两情相悦的人,她现在不知在何处,可你们一定一定会相遇,你要等。 苏落敛了表情。想到邱子晰一定不知道一开始叶可曾与他合唱过《apologize》,只是那时,与他一齐唱的是另外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是你身边没了她的位置。一开始就注定不可能。 ——邱子晰,你要等。 苏落用黑笔写下这六个字,已经预料到邱子晰一定会很不解很不解。 这世界上还会有一个人,让你做出许诺。 愿陪她到世界终结。 「八」 下课铃一向突兀而骤然。苏落没等他把条条送回便起身出教师。在与他擦兼而过的瞬间,用微乎其微的声音说,“就这样。” 苏落喜欢的人的签名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没来由的让人衍生诸多遐想,又没来由的另人费解。 足够了。就这样。 只要有回忆,只要喜欢过。 ————〈END〉————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关于某位同学的故事。写成了文章。 现在文笔仍旧不是很好,但是有了一些淡定与成熟。